车城南路俊景国际小区要装修先交电梯使用费?
本帖最后由 灰菇凉 于 2014-3-26 14:29 编辑十堰一家房地产公司在业主购房装修时,居然收取46户业主3万余元“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去年11月,市物价局接到市民投诉,称车城南路俊景国际小区对业主收取电梯使用费。举报者称,该小区业主在购房领取钥匙时就开始缴纳物业费,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却要收取业主“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物业工作人员的说法是,电梯是用来供居民上下楼的,而不是用来载物的。
市物价局表示,物业或者房地产公司收取业主的物业费,就不能再收取所谓的“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调查完毕后,市物价局于2月17日送达《十堰市物价局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十堰千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收到退款通知书7日内清退上述价款,但该公司逾期没有清退。
十堰千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属于价格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市物价局近日对十堰千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0419元,消费者要求退还时,由该公司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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