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住房新政出台!下月起,十堰这群人买房要省下一大笔钱
保障房怎么建?
哪些人可以租住保障房?
租多久?
能不能买?
好消息来了!
3月5日从省住房保障局获悉
《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办法
上述问题都有了“说法”
租满五年的还可以购买
何为“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等构成,其中包括公租房和廉租房。
它能为社会中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住房。
在《办法》中所称的城镇保障性住房,是指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限定面积标准、租售价格,为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的住房。
谁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就业达到规定期限。
具体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租住保障房要花多少钱?
《办法》中规定,保障房的配租价格,由政府综合考虑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租赁价格、保障对象经济承受能力、建设运营成本等因素确定,实行差别化租金。
保障房租住5年可购买!
根据规定,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人,租赁期一般不能超过5年。如果需要续租,需要提前3个月向有关部门提出续租申请。
而连续租赁保障性住房已满5年、且符合保障性住房配售条件的承租人,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可以购买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但是,承购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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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满5年的可转让住房,也是有条件的,需要补缴相应价款
承购人转让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配售合同约定的分配份额缴纳相应价款;承购人也可以按照配售合同约定的分配份额补缴相应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相应价款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价格与市、县人民政府所占分配份额的乘积计算。
六种情形,须退出保障房
《办法》规定了退出机制,有六种情之一的必须退出保障性住房。
这六种情形包括:
①提供虚假证明,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障房;
②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经催缴仍不缴纳的;
③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居住的;
④出租、转租、出借、擅自调换保障性住房的;
⑤损毁、破坏保障性住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⑥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办法》,对上述六种情形,住房保障部门可采取责令腾退、责令限期补缴租金、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租人造成损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城镇住房保障。
对拒不腾退的,住房保障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幸福都是要自己争取的
对于目前家境不好的人
也可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住了
快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更多人吧
来源:湖北日报,长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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