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老牵线不容易,“离婚冷静期”了解一下!
月老牵线不容易,“离婚冷静期”了解一下!十堰FM920主持人远方 十堰柏和心理 曲鹞奇
远方:全国“两会”召开,有关民法典草案第1077条不断引起热议。该条款写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其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条文去年公布时便引发过热烈讨论,两会召开,更是掀起了又一轮热议。支持者认为,在闪婚闪离越来越多的当下,这一条款是能起到很大作用的。法国、韩国、英国等国家都规定离婚时有不同形式的冷静期。以韩国为例,“离婚熟虑期间”制度的设立后,韩国蔚山地方法院宣称:2006年向该法院申请离婚者中,有84%最终离婚成功,而2008年这一比例降至62%。
曲鹞奇:我觉得这条草案越来越能从心理学的角度去考虑离婚问题。这个“离婚冷静期”的实施充分考虑了情绪在对于婚姻的影响。情绪的特点之一是:不恒定。
很多时候,晚上信誓旦旦决定的事情,到了早上可能就不是那个感觉了。有的成功学讲师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晚上想好千条路,早上一醒走老路。就是说很多人在决定一件事情时,动力不够,会犹犹豫豫很久才能做决定。
以上说的是情绪不持久的缺点,但是情绪的这个不持久的特点也是有两面性的。比如在要离婚的这个事情上, 也有夫妻双方发生了争执,当时情绪上涌,有可能在情绪影响下,做出离婚的决定。两个人在离婚后的几个月里,情绪逐渐平复,又想着对方的好。现在有了这个“离婚冷静期”之后,真的会起到平复情绪的作用。一个月后,如果还是有离婚的想法,那么至少双方会分开的更坦然一些。
其次,"离婚冷静期”比较像我们心理咨询中说的“重大事情延后决定”原则。 这个原则普遍的运用在心理咨询当中,因为心理咨询只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而不帮来访者决定问题。在心理咨询前,心理咨询师和来访者还要签订一份咨询协议,协议其中一条:就是说在咨询期间,不要做有关离婚、辞职等重大决定。而是等到心理咨询进行了3,4次,期间差不多会有1,2个月的时间。咨询过后再由来访者去做决定。这样来访者会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以及关系的调整,对自我的改变等等。如果经过一连串的努力,还是没有挽救这段感情,那么再提离婚也不迟。
远方:听上去,“离婚冷静期”和“重大事情延后决定”除了让人们有足够的时间去观察自己是否是意气用事,还可以给与人们一个时间段去做出调整。这个措施对于人们的婚姻还有其他的作用吗?
曲鹞奇:还有一个作用在给了不愿离婚的人一个缓解“分离焦虑”的机会,同时也让不愿分离的人有一定的时间去面对现实。
我在3月份时就接到一个来访者电话,这位先生33岁,和妻子育有两个孩子,结婚十年。这位先生一直在本地的工厂工作,妻子则是做全职太太。几年来着对夫妻买了自己的房子,孩子也如愿以偿的上了片区的一所比较好的学校。
三年前,妻子换了一台智能手机,和朋友聊聊微信,刷刷网站之类的。这也给妻子增添了一点生活乐趣。但是在去年年底,先生发现太太对自己的态度有所变化,以前还能聊聊天、说说笑笑,但是那段时间,先生发现妻子对自己态度冷淡、而且总在挑剔自己。
后来妻子忽然说要去外地打工,抱怨现在的生活太无聊了。先生觉得还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不同意妻子的决定。两人为这件事发证过几次争吵。但是在疫情解禁后的几天,妻子忽然不告而别,还留了书信给丈夫,说自己找到了相爱的人,自己要去外地生活。两人在网上已经认识一年多了,如果丈夫同意离婚,自己就会回来办理离婚手续,孩子一人带一个。
这位男士被这个突然变故搞懵了,愤怒过后,孩子天天吵着要妈妈。这位先生心软了,也不知道妻子此时在外地的什么对方,万一过的不好怎么办,毕竟两人还有十年的感情。
这位男士在网上找到那种声称保证“百分百挽回情感”的机构,给别人打了几千元过去,但是感情丝毫没有变化。对方还让继续打钱过去。这位先生才觉得上当。于是又找到我, 他说:一定要我帮他挽回,不要说离婚的事情。他绝不可能离婚,他还爱着妻子。但是我在她妻子给他的微信信息中看到了很多信息,他妻子对离婚的态度很决绝,甚至他妻子还把和现男友的合影发给丈夫,让丈夫死心。
这种情况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挽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使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挽回了妻子,那么这个事情过后也会成为夫妻间的严重隔阂,以后的婚姻质量也好不到哪去。但是这位丈夫还是再三要求我帮他挽回妻子,并认为心理学中肯定能有一种奇妙的催眠手段,让妻子回心转意。 其实这位丈夫已经不理智了,因为他接受不了忽然分离的创伤,而他妻子的离家出走并不是忽然决定的,而是至少经历了一年的考虑。
这位丈夫还总是来电话求我帮助,我告诉他:“也许妻子只是感情用事,一般在外地几个月后可能会后悔,你再等三个月,如果妻子能回来,那是最好,回不来,再做决定。”
我这样说的目的就是让他还抱有一点点希望,这样可以减弱他的分离焦虑,避免严重的分离创伤发生,也许几个月后,他慢慢的可以接受妻子离开的事实,和孩子们重新开始生活, 虽然结果还是会分离,但是他做出了所有努力之后的分离,可能更容易接受一些。
远方,在离婚冷静期提出后,有一部分网友和一些专家和法律届人士是不买账的,认为“一刀切”设置离婚冷静期,非常不妥。有人大代表认为是“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让离婚当事人特别是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身心遭受煎熬,离婚冷静期俨然变成了一种“虐待期”。
有人表达合理质疑:国外设置“离婚冷静期”,同时也完善了“离婚教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提出离婚的时候,必须接受涉及离婚对子女的不利影响的离婚教育课程,甚至还有专门的离婚咨询。如果指导教育结束后,当事人仍然不改变离婚意愿,则可获得离婚判决。
现在“一刀切”的方式,能做到这些人文关怀和实际保护吗?网友甚至戏言,中国网友从未如此团结一致地反对该条款。我们不难理解该条款出台的背景:2018年全国结婚率仅有7.2‰,为2013年以来的最低值。与之相对应的是持续走高的离婚率,从2012年中国离婚率突破2‰,2017年升至3.2‰。这种情况下,“离婚冷静期”的纳入是在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以促进冷静思考、妥善抉择。
曲鹞奇:我能理解不幸的婚姻对夫妻双方造成的创伤有时是剧烈的、持久的。于是在婚姻中饱受伤害的人想要尽快从折磨中解脱出来。那么这30天的冷静期可能让当事人度日如年,那么冷静期对于这一类人无疑是延长了折磨。
但是这又很讽刺,每个人结婚前要拜天地、拜高堂、要许下不离不弃的誓言,还有言之凿凿的山盟海誓。到了要离婚的时候,夫妻又连一天一秒都不愿多等。 这实在是让我们对婚姻的严肃、圣洁产生了质疑。、
唐代的人如果要离婚,会写一纸“放妻书",里面有一段是这样写的: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比起现在一些水火不相容离婚书,这份《放妻书》可以说是语气温柔,遣词风雅,好聚好散。这30 天的离婚冷静期,也是让夫妻在一别两宽之时,面对结婚时的好聚,也有一个离别时的好散。无论是对自己、也对昔日的爱人。
远方:结婚,要基于两个人相爱相知,充分了解,确定都能承担婚姻责任之后方能考虑。相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我们国家,由于父母干涉过多,很多婚姻都是两个大家庭的结合,离婚,一样成为了两个大家庭的离婚。一对夫妻能成功离婚,需要说服全家人,克服许多障碍,成本非常高。如果再设置时间门槛,离婚会变得更加艰难。
曲鹞奇:我并不是说离婚不好,并不是说离婚就是一种耻辱.社会学家和情感专家们早已不把离婚当成什么丢人现眼的事情。在无法修复情感的情况下,离婚可能是最合适的提高婚姻质量的手段。但是只要婚姻还有挽救的必要,人们还是应该去努力争取一下。
除了家长对子女婚姻的制约,其实还有一些情况造成的婚姻破裂,我们作为心理咨询师是不会劝和的。例如:频繁发生的家暴、习惯性出轨、恶意转移财产、还有父母的干涉下的没有爱的婚姻。除此之外的婚姻其它矛盾还是有调和的可能的。
为什么说频繁的家暴、和习惯性出轨我不会劝和?如果说过一对夫妻结婚了10年,但是其中出现过一次丈夫对妻子动手的情况。那么至少可能说明丈夫并不一定是有暴力倾向,可能只是一次偶发的矛盾。所有把丈夫定性为暴力倾向有失偏颇。 但如果是频繁的家暴会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甚至是触犯法律的。
对于习惯性出轨来说,这是一种在婚姻中极大的伤害。足以对爱人造成心理创伤。但是有的受害方尽管很愤怒、很哀伤,但是他们有可能不选择离婚。那么,心理咨询师就要做好帮助夫妻双方修复关系的工作。但是我在咨询中也见过一些人,被原谅之后,还是出轨,甚至愈演愈烈。这种情况下,我会建议受害方做好离婚的准备,长痛不如短痛,与其长期受折磨,不如重新开始。
如果说出轨和家暴,还掺杂着婚姻中的爱恨情仇。 那么恶意转移财产就是彻彻底底的没有爱,只有恨了。这样的婚姻没有持续下去的必要。
还有一种就是离婚的情况就是双方从开始就没有爱,而且经过几年的生活磨合还是没有爱。夫妻双方可能是由家人介绍认识,双方的家长或许对亲家比较满意,但是没有过多考虑子女的感受。如果子女又恰好是在感情中比较单纯,对婚姻没有基本的了解,这样的婚姻有可能走向分离。
远方:也有类似的心理案例是“我不敢去起诉,他威胁如果起诉就要伤害我家人,
一位女士说:那天我蹲在民政局门口,整个人都在发抖,一直在哭。一想到漫漫离婚路,我真的感到绝望。”要知道,她丈夫可以一个晚上给她发几百条微信辱骂她。有的时候还会发微信给她的父母进行威胁。甚至,他还会不请自来跑到她单位跟踪她,或者强行进入她的住所。她和丈夫并无财产和孩子的纠葛,她要的仅仅是一个顺利的离婚而已。
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称,“离婚冷静期”针对的是协议离婚,家暴、虐待以及吸毒等恶习,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但是实际上,因为诉讼离婚时间长、成本高,协议离婚仍然是大家的首选。协议离婚方式中,一样存在家暴、严重酗酒、出轨、转移财产甚至是子女等复杂情况,多一天都是弱势一方的煎熬。另一方面,我们可能需要看到,结婚率下降,离婚率走高一个很大的背景在于女性经济地位提高,婚姻的经济功能正在减弱,而情感功能的需求在进一步加强,个人独自生活也正变得越来越便利。
曲鹞奇:这需要相关部门对这种在婚姻中暴力、威胁、骚扰的行为制定更加细致的法律法规。而不是等着伤害发生了再去追究责任。
近年来,各国不断根据自身国情及特点,探索出一套富有成效的新措施,最大限度内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降低其对社会的危害。
德国的反家暴法《防止暴力法案》设立了一项重要原则:“谁施暴,谁离开”,即施以家暴的一方会被赶出家门,并被禁止靠近、纠缠受害者。
警察如果认定存在家暴行为,会立即将施暴一方驱逐,同时没收其钥匙,禁止其再返回住所。拒不离开的会被警方拘留。
警方禁令最长14天。如果受害者担心禁令到期后仍有危险,可向法院提交足够证据,申请更长时间的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施暴者回家、禁止在其他场所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触、纠缠受害者等。如果违反保护令,施暴者将面临一年以下监禁或罚款。
在荷兰,除了被公开的家暴案件以外,还有许多案件并未报案。警方估计,能够采取正确方式去警局报案寻求帮助的仅占家暴事件的20%,而从未报案而被隐瞒的家暴案件占到总数的80%。
为应对这种形势,2013年7月1日,荷兰开始实施“强制通报准则法案”,以期改变家暴事件“民不举、官不究”现象。荷兰的强制通报制度适用于教育、卫生保健、儿童保健、青少年保健、社会工作以及刑事司法系统的专业人士,不仅要求他们通报疑似家暴情形,还规定了家暴识别的具体指标、步骤、报告程序和模板。
警察等公务员施暴有可能受双倍惩罚。荷兰检方发言人介绍,如果一名警察或其他公务人员(如消防队员、急救车驾驶员等)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检方将寻求使暴力实施者受到比普通人严重一倍的惩罚。荷兰警察组织的调查报告指出,警员家属是非常容易受到家暴的人群,而实施暴力的往往是警员自己。
美国也发生过这样的案例,一名华人女性和丈夫发生争执,起因是丈夫一直在玩游戏,妻子忍无可忍,然后拿着刀子,说如果你不停止玩游戏,我就自杀。这个桥段在国内好像停多见的,但是这位丈夫第一时间报警。警察赶来勒令妻子放下刀子,我们以后这个事情就算完了,但是警察把妻子强行带入精神病院观察24小时,如果没有精神异常,又给这位妻子指派心理治疗师,强制进行几次的心理治疗,心理治疗做完后,咨询师要评估妻子是否还有自杀或者伤人的冲动。如果一些正常,就可以解除对这名妻子的措施。
所以国外对这种婚姻中不理智的伤害性行为有严格的措施和行为限定,你可以一哭、二闹、但是你如果要上吊,那对不起,这是违反法律的,因为你有伤害自身的行为。所有这就在夫妻间建立了明确的行为边界。夫妻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高度负责。
远方 如果设立“离婚冷静期”的本意是降低离婚率,应该学习其他国家的做法,花更多的精力和投入在更好地提供资源支持上,让形同虚设的机制(离婚调节等)真正运作起来。
或提供综合辅导政策和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和弱势一方,而不是简单的人为设置时间障碍。以韩国仁川市为例,他们推行“家事商谈制”,当地法院选出一批“家事商谈委员”,包括职业咨询师、教师、宗教人士等,与要求离婚的夫妇见面,倾听他们的烦恼,协助他们找到离婚以外的解决办法,或帮助确实要离婚的夫妻处理好子女养育等问题。有的个案甚至有机会接受长期的咨询辅导。只有我们真正关心离婚的人在苦恼什么,针对性开展行动,才能有效避免真正的冲动离婚,并妥善地帮助那些切实需要离婚的夫妻处理好善后事宜。
曲鹞奇:这个举措挺有意义的,先让心理咨询师介入,沟通无效后,才开始走法律程序,而且人家还不只是心理咨询师介入,还有教师和宗教人士。等于尽最大限度来帮助夫妻双方解除婚姻中的问题,把离婚的几率降到最小。
现在民众对心理咨询的认可度逐渐提升,上个月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一名女教师,她和丈夫的关系出了一些问题。她忽然觉得丈夫对其不像以前那么热情了,然后她会很敏感的想丈夫求证,但是丈夫只是说自己工作很累,最近心情不好,但是这位太太还是不放弃。给我打来电话,我约这位妻子先来咨询,但是在咨询时间时,她却爽约了。 之后她解释说:明明是丈夫有问题,凭什么让她一个人去咨询。丈夫不来,她也不来,于是她们婚姻里又开始了恶性循环。
这种情况在心理咨询中也挺常见的。但是我们知道关系永远是两个人互动出来的,在婚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持续伤害,我们也会去问:为什么受害方在第一次受到伤害后,又允许这个伤害发生了多次。所以心理咨询会认为,关系有可能是两个人互动和配合出来的结果。
这位妻子,一开始就理所应当的把责任全都推到丈夫身上,认为谁有错、谁改变。 那么假设我是她的丈夫,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我不能去咨询,因为那样就代表我认错了。
其实来访者想不到的是,在家庭关系中,优先来咨询的人,往往会更主动更有利一些。因为优先过来的家庭成员配合度更高,这样就可以先从咨询师那里得到有利的建议和改变。往往最后来的、或是不愿来的,只能在看到其他成员改变之后,被动的让自己不得不调整,以迎合其他家庭成员,主动改变和被动改变比起来,起码在自由度上更占优势。
远方:此外,作为个人,在面对婚姻这件事上,一样有很多可以有所为的地方。
如果两个人走到需要离婚的境地,推荐双方通过这次危机去真实地面对自己成长过程中的苦与痛。亲密关系是我们最好的镜子,这是一次自我探索,自我成长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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