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民检察院对王德意、白寿聪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民检察院公 告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德意、白寿聪非法电鱼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发布民事公益诉讼公告,如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拟对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请自本公告发出起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邮编:442600
联系电话:0719-6313137
特此公告。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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