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后看效果,十堰离婚率大调查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翁红 王乾 通讯员 朱逸凡)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实施,离婚程序中增加“30天冷静期”也从民间热议正式进入百姓生活。那么,“冷静期”真的能挽救婚姻吗?一大早,记者在张湾区市民之家的婚姻登记窗口看到,前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市民不少,但办理离婚申请的市民却比往年同期少了一些。
张湾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王贵贤介绍,今年以来,共有207对夫妻在该区申请离婚,而2019年同期,张湾区共为251对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
王贵贤说,在《民法典》实施之前,最快30分钟内就能完成结婚、离婚登记程序 ,《民法典》实施以后,夫妻双方申请离婚后要经历30天的冷静期,期间任意一方不想离婚,可以到窗口撤销申请,30天冷静期过后的第2个30天内,如果双方不到场来登记离婚,那么就视为自动撤销。
十堰市民政局最新离婚数据显示,截至3月22日,今年我市各婚姻登记窗口一共接收1509对夫妻的离婚申请,其中17对撤回,57对超时未办(自动撤销),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498对离婚业务,而2019年同期,全市共为2550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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