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首批!这些人免费住!
安居乐业,乐业筑梦改善人才居住条件
发挥住房引才、聚才作用
我市大力实施
人才安居工程
日前
备受瞩目的
十堰人才公寓项目
传来最新消息
今天上午
记者从市国资委了解到
首批人才公寓部分房屋
将在5月底实现拎包入住
近期,位于天津路芳华里小区的人才公寓加紧施工, 37套公寓新房硬装基本完成,陆续入进软装阶段。在两套已装修完毕的小户型公寓内,记者看到,冰箱、电视、沙发、衣柜等家具、家电设备一应俱全。
芳华里人才公寓项目负责人 曾明铭:芳华里人才项目共有37套房子,根据我们现场施工进度,预计5月底全部交付使用。
据了解,我市共筹措人才公寓房源620套,首批分别在芳华里、华西新城小区,目前除了芳华里,华西新城的162套,也将于9月底达到拎包入住的条件。每个公寓的都配备了地暖、冰箱、空调、电视、厨卫用品。
根据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
十堰市人才公寓
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点击查看全文)
符合以下五个层次的
高层次人才或团队
均可以申请入住
▼
? 第一层次:国家两院院士、国家重大奖项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项目专家、世界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高层创新创业项目(含预备项目)团队等。
? 第二等次:国家杰青优青、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海外归国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中国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等。
? 第三层次:全日制博士、正高级专业人才、全球前100高校硕士、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中国民企500强高管等。
? 第四层次:双一流高校硕士、紧缺专业硕士、副高级专业人才、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内外大型企业高管、高新技术带头人等。
? 第五层次:毕业 5 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认定的优秀技能型人才等。
人才公寓租金按城区公租房租金规定标准执行。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和第四层次人才可免租金入住5年,其他层次人才全额缴纳租金。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承担租金。
市国资委总会计师 张光超:承租人才公寓满5年的,如果继续在城区工作或者就业,第一、第二层次的人员可以无偿的获得承租公寓的产权。第三、第四、第五层次的人才可以按照评估价格的60%、80%、90%获得承租公寓的产权。
赶快转给有需要的人吧!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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