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现代农业 有专项资金补助 最高100万元
台海网9月4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APP报道(苏奕斌) 近日,记者从漳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漳州市现代农业专项资金将重点扶持一批整体规模和投资量较大,先进性、创新性、可看性较强,交通区位较好,辐射带动效果明显,能有效推动特色现代农业提档升级的标杆性项目,示范带动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其中,特色现代农业暨农业绿色发展项目竞赛项目、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农业“五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将优先给予扶持,85%以上的资金将用于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县项目建设。
此次补助对象包括现代农业园区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村)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涉农经营主体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在漳州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规模较大,能有效带动农民增产增收,财务管理健全规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在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2018年7月以后建设未申请补助及今年上半年新建设的现代农业园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园区内公共道路(机耕路)建设、公共供水与排灌设施建设等。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涉农经营主体承建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1/3给予补助。
在农业设施化种养和农产品加工生产项目方面。农业设施化种养类项目,重点补助2018年7月以后建设未申请补助及今年上半年新建设的特色现代农业设施化、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厂化种养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不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部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农产品加工生产类项目重点补助2018年7月以后购置未申请补助及今年上半年新购置的农机装备和农产品加工生产性设备。以“先建后补”的方式,按不高于项目补助环节投资总额的1/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低于50万元(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不低于3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属于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装备可同时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不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
在现代农业智慧园、数字农业建设项目方面。重点支持市级现代农业智慧园创建,完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推进数字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扩大12316服务覆盖面;支持智慧农业示范点创建,鼓励涉农企业应用物联网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带动周边企业提升现代信息技术、智能化生产、网络化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20万元,补助金额10万元至50万元。对涉农经营主体建设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1/2。项目建设期限为今年1月至11月。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面。对2018年评选的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经现场核查,目前经营正常且经营业主没有变更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3万元。此外,云霄县桂杏家庭农场、诏安县绿色万家家庭农场、诏安县义荣蔬菜家庭农场去年已获补助,此次不再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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