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泾川出土的六枚古代官印
甘肃泾川县秦属北地郡,汉置安定郡,魏唐置泾州,宋属彰化军,历为兵家必争的战略重镇。泾川县境内出土了六方铜官印,绝大多数与地方建置有密切关系,对研究泾州古城及其附近地区的历史具有重要意义。别部司马印
1984年出土于城关蓝家山的一座残墓中。蓝家山位于今泾川县北3.5公里,即汉安定、唐泾州故城址内。此城自西汉建县以来一直沿用,至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才移治今县城。泾州古城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别部司马墓在故城东城墙根,群众俗称东城壕的山坡上。墓为土坑竖穴。由于很多年前修庄基取土,大部分被挖掉,清理时仅见西北部一个墓角。残长1.7米、宽1.5米、距地表深2.1米。墓内只剩陶罐一件,棺钉数枚,剪轮五铢和值一小钱二百多枚散铺于墓底,还有大泉五十数枚、铲形货布二枚;骨骼腰部出“别部司马”铜印一方。胸腹部位有绳纹条砖一块。从现存情况看,此墓早期被盗。别部司马印铜质,方形,瓦钮,篆书白文“别部司马”。印面2.5×2.5厘米,字形正方,笔画粗壮圆劲,古朴浑厚。
司马之职史籍中屡见不鲜。《汉官仪》说:“元狩六年罢太尉,法周制置司马”。《后汉书·百官一》云:“长史、司马皆一人,千石”。“司马主兵,如太尉”。“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其不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侯,皆为副贰。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
此印的形制与著录中的西汉官印风格比较接近,特别和庄浪县西汉墓出土的“诏假司马”印非常相似。该印的时代应为西汉末期。随葬的钱币中,大量是五铢和值一小钱,同时有大泉五十和货布共存。货布和货泉同铸于天凤元年(公元14年),在这两种钱发行后,限期六年大泉五十、值一小钱和行用已久的五铢钱一律作废,还规定私用五铢钱与买卖王田私属同罪。而墓中仍有这种已宣布限期作废的钱,说明死者入葬时限期未满,仍在使用。因此,墓葬的年代当在新莽天凤(公元14年-19年)年间,或在稍晚些。封授印信的时间当在西汉成帝刘骜至孺子婴间。
广武令印
1982年出土于泾川水泉寺泾州古城西1.5公里的阳坡村。印为铜质,高2.8厘米、印面2.5×2.5厘米。方形瓦钮,篆书白文“广武令印”。印文笔画粗壮,圆润古朴,与西汉官印的篆法及风格很相似。但字形变长,笔画起落和转折处明显变圆,这些特点又与魏晋印的风格比较接近。
泾州之印
1976年,泾州古城北2公里的完颜山庙张村农民挖土时所得。印为方形,铜质,长方形柱状钮,通高5.3厘米、印面7×7厘米、厚1.5厘米。印侧阴刻“泾州之印”,印钮两侧刻“承安三年十一月”“礼部造”。印面九叠篆书朱文“泾州之印”。印面有劈砍痕迹,似为废印。
泾川县为古都长安的西部门户,其政治、军事地位十分重要,历为安定郡治、泾州州治。出土的这六方铜官印,四方出自泾州古城址及其附近,一方出自乌氐故城,一方出自县境东界,多数涉及当地历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这些印章的出土对研究古代官制、兵置、印制及地方史、民族史和篆刻艺术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价值。
归义侯印
1976年泾川县城北的玉都乡太阳墩村出土一批窖藏铜器,其中有“归义侯印”一方。印为铜质,座马钮,通高3.3厘米、印面2.5×2.4厘米,篆书白文“归义侯印”。印文笔画纤细,凿槽较浅,但字体方正,布局严谨,仍具汉魏印章的古朴风格。此印可能为十六国时期后秦王姚兴于公元400年封赐给西秦王乞伏乾归的印信。
笔者在调查乌氐故治的过程中发现,归义侯窖藏文物出土地点正好在乌氐故城西部。乌氐故城在今丰台镇西部通尔沟村与玉都镇摆旗村一带的交界地带。这和《括地志》《史记正义》《读史方舆纪要》《明一统志》等有关地舆文献所指的“乌氐故治,在安定县东三十三里,周之故地,后入戎,秦惠王取之,置乌氐县”;“安定县东四十里有湫池,又北二十余里有乌氐城”的大体位置相符。这一带有很厚的文化堆积,并有范围很大的汉魏墓群,经常出土重要文物。“归义侯印”出土于乌氐故城附近,这对于研究乌氐故城的历史是很重要的。
都统之印
1964年出土于泾川县窑店镇公主村,同出陶罐、陶砚、铜钱和20多件铁制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印为铜质,方形、长方柱状钮。通高5厘米、厚1.7厘米、印面6.3×6.3厘米,重1.5公斤,九叠篆书,朱文“都统之印”。印侧阴刻“都统印”。
窑店镇位于泾川县东35公里,系泾川县与陕西长武县的交界地区,为古长安之咽喉。北宋设彰化军,常驻重兵以御外患。此印为窖藏中所出,应是战争的遗物。此印与崇宁通宝同出,应为北宋末期之官印。
汉率善羌长印
1965年泾州古城内水泉寺村群众在取土时发现,出土情况不详。印为铜质,方形,驼钮,通高2.6厘米、厚1.1厘米、印面2.4×2.4厘米。篆书白文“汉率善羌长”五字。篆法平直方正,浑厚古朴,笔画布局严谨,字形窄长,印角圆形。为一典型汉代印章。
据记载,汉代安定一带与羌人活动有关的时期在东汉阶段。东汉时期,汉朝官吏和豪强虐待羌人,侵夺奴役无所不为,羌人逼迫反抗。从永元十三年(公元101年)至永和六年(公元141年)这四十年中,汉羌战争从未停息,安定一带受到战争的严重威胁,致使郡治两迁。公元136年的大战,汉兵累败。加上农民起义的压力,迫使朝廷不得不采取招抚的办法。“汉率善羌长”可能就是这一时期招抚政策的产物。“汉率善羌长”可能是在安定郡复郡前后,郡内羌人太多而封赐的民族自治官吏。按汉印制,千石至二百石以上的官印为铜质鼻钮,郡邑令长皆称印,列将军称章。此印为驼钮,亦不书“印”字,这应是区别于汉族官吏的一种特别制度,这种制度一直沿袭至魏晋时期。
作者:刘玉林
来源: 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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