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通报5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人受处分!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5起近期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
2012年7月至2015年7月,巴州区宕梁街道原党委书记王川在担任杨坝拆迁工作指挥部指挥长期间,违规发放并领取拆迁工作补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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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恩阳区石城乡民政办主任向仲玉、宝元寺社区主任熊继同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纳入民政低保救助对象。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2016年1月,南江县元潭镇石寨子村党支部书记兼一社社长张含军借其子婚宴大操大办,并收受管理对象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2015年6月至12月,通江县澌波乡香炉村党支部书记杜安全在全村低保评定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严格执行低保评定有关政策,优亲厚友,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享受对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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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平昌县国土资源局邱家国土资源所所长陈刚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他人用虚假资料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1月29日,平昌县国土资源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刚警告处分。
编辑/晚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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