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2266分,罚近8万,423宗违法未处理,创“中山之最”
南都讯记者吕婧 通讯员刘洪希 蔡浩然5月29日,重庆籍男子钟某驾驶摩托车行至105国道三乡路段时,被三乡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截查,结果发现摩托车从2016年至2017年共达423宗交通违法未处理。经统计,423宗违法行为合计需处罚款78000元,记2266分,创中山历史之最。当天上午,三乡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G105国道三乡白石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9时30分许,民警看到一男子未戴头盔驾驶一辆桂R7***3号牌红色摩托车沿非机动车道上疾驰而来,当即截停车辆检查。
在核查车辆资料时,民警发现桂R7***3号牌摩托车从2016年5月31日至2017年5月7日不足一年的时间里,多达423宗交通违法未处理,其中355宗为机动车违反信号灯;66宗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驶方向驶入导向车道;2宗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或乘客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合计需罚款78000元,记2266分。民警随后依法暂扣车辆及当事男子的驾驶证作进一步处理。
经查,当事男子姓钟,重庆人,持B2E准驾车型驾驶证。据钟某称,桂R7***3号牌摩托车是他买的一辆二手车,当时未办理过户手续,不清楚车辆原来有这么多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钟某需将423宗交通违法全部办理后才能拿回驾驶证。办案民警同时表示,按照谁违法,处罚谁的原则,之前的423宗违法如非钟某产生,可由钟某协调原车主或当事司机处理。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购买二手机动车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二手车过户时,如车辆存在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及已达强制报废等情况,将无法办理相关相关手续,这一举措可避免当事人买到违法车辆,从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另外,在民警执勤执法过程中,对机动车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扣留驾驶证、行驶证;有10次以上(含)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扣留车辆、驾驶证、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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