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先生 发表于 2022-8-2 18:46:43

十堰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追回121名居民的“血汗钱”

7月20日,是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道马路村二组原组长张玉全部退回挪用121名居民59.8万元电改费的最后期限,截至当天中午12点,还有26.97万元的费用未退。

当天下午1点,该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王敏拨通了区党工委委员、区公安分局局长李青的电话,商议121户居民电改资金追回事宜。双方约定,截止到20日晚12点,张玉如未按之前约定的将挪用电改资金全部退回,区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区公安分局对张玉采取强制措施。

经开区想方设法消除居民用电安全隐患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道居民自建房较多,存在一表多户供电的情况,居民私搭乱接的情况比较严重,特别是夏天用电高峰期,不仅会出现过载,频频跳闸停电,给生活造成不便,还容易烧表烧线,易发电力火灾,给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早在今年3月,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就与国网十堰供电公司积极接洽并达成辖区居民自建房转供电改造合作协议,由国网十堰供电公司向上争取资金3700万元,新增83台变压器,并对入户线路进行改造。变压器及高压部分供电设施改造费用由国网公司负责,低压入户部分改造资金需要村民自筹,经核算每户自筹资金仅需2300元,经开区居民自建房转供电改造通知一发出就得到广大居民热烈欢迎。

但是该区白浪街道马路村二组陆续有6户居民向白浪街道反映,2016年向时任二组组长张玉每户交了5000元的转供电改造费用,6年过去,电未改费用未退,希望街道出面将这5000元追回,交这次的电改费,剩余的退回居民手中。

被原任组长挪用6年电改资金

白浪街道接到居民关于马路村二组收取居民电改费用问题反映后高度重视,白浪街道综治办于3月22日就马路村二组收取电改费用事宜下达督办,要求马路村委会督促时任组长张玉将收取的电改费用退还给已交钱的居民,并进行核查。期间,街道与马路村多次督促张玉退款,并要求张玉当面进行谈话,其表示不在十堰市,无法见面。截止到2022年5月12日,张玉仅退还这6户居民其中的1户电改费5000元。

5月13日,白浪街道纪委、信访办在街办四楼会议室对张玉进行约谈,张玉承认,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每户以5000元标准共收取80余户居民费用,约40余万元,收取的资金在自己账户内。白浪街道要求张玉将收取的费用立即退还,张玉表示近期将逐户退还已收取的费用。白浪街道要求张玉向街道纪委提交费用收取明细,由街道纪委督促张玉退款。5月14日,张玉向街办纪委提交收款照片,照片显示张玉共收取二组居民66户33万元。

后经白浪街道、马路村干部到二组现场详细核查得知:位于白浪中路张家巷内的马路村二组小区,因居民自建房的增多,外来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原有的变压器及供电线路已经无法满足日常用电需求,外来购房户为解决用电需求,和自建房房主相互协商转供临时用电,致使发生多起因超负荷、电压不稳造成的火灾事故和安全隐患。二组居民强烈要求进行电改,享受正常居民电价。

2016年初,时任组长张玉通过个人关系,找到市供电公司,计划对马路村二组使用转供电的居民进行电网改造,向时任马路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告了二组要进行电改的情况,村上表示支持二组进行电网改造,但收取的费用一定要专款专用。

2016年,张玉安排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向马路村二组居民收取电改费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张贴电改通知“有意向改平价电的用户,到物业公司交钱进行电改,一户5000元”。自2016年8月25日至2018年8月14日期间,物业公司共收取居民电改费用125户,其中3户按3000元/户的标准收取、1户按4000元标准收取。交费的125户居民中已退款3户共15000元,实际收款:603000元,所收款项以现金方式交给时任组长张玉。

因未电改的房屋大多属于无手续建房,受全市“三违”政策影响,供电部门不受理无手续建房户的电网改造申请,电网改造未能继续实施,但是60余万的电改费用一直放在时任组长张玉手里。在2021年底换届选举中,张玉虽然未能连任,但是电改费用还是一直放在他那里未退还给居民。

今年在白浪街道和马路村督促下,张玉再次退款1户5000元电改费,张玉手中仍有二组121户居民共计59.8万元电改资金。

5月28日,白浪街道2位主要领导一同约谈了张玉,再次督促其迅速退款。张玉表示6月20日左右,一定将所收款项全额退还给居民,但是张玉再次“爽约”。

区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督办追回电改资金

群众利益无小事,十堰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马路村二组电改费用退款一事。由于张玉收取资金数额较大,涉及居民人数较多,且迟迟不兑现退款承诺,该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夏树应接到情况反映后马上指令由区纪检监察工委牵头,会同白浪街道、公安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介入此案。夏树应要求,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公安分局等单位要强化跟踪督办,明确办理时限,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6月20日受理此案,6月21日依法传唤了张玉,6月25日立案侦查。区纪检监察工委会同区公安分局、白浪街道对张玉退电改费一事全程跟踪督办。

6月27日这一天,张玉分四笔分别向白浪街道专用账户里转入4万、10万、5万、8.83万,共计退回27.83万元电改资金,刚好是121户居民(每户2300元)参与这次全区转供电改造的费用,这笔费用由白浪街道负责转入到电改专用账户中,作为这121户参与全区电改的费用。

6月28日,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王敏会同白浪街道、区公安分局有关领导来到马路村二组物业公司会议室召开“追缴马路村二组电改资金”为主题的群众见面会,向大家通报转供电改造退费进展情况。

“除了2300元参与这次全区的电改,那我剩下的2700元啥时退给我?”在见面会上,121户居民相聚一起,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问起电改资金的事儿。

“请大家放心,要充分相信区党工委一定会坚决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我今天来参与见面会的目的就是给大家解决问题,前期我们已做了大量的工作把电改资金追回了一部分,剩余的部分我们将在一个月之内追回,追回的电改资金将一分不差地返还给大家。”该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王敏在群众见面会上给大家吃了“定心丸”。

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家无不拍手叫好。“6年了,今天终于等来了好消息。”得到满意的解答后,二组村民王大姐情不自禁地鼓起了掌。

时任二组组长、当事人张玉也参加了这次群众见面会,当时给他限定的是最迟在7月20日这天把剩余的31.97万元退还到位。这是区联合调查组给当事人约定的最后期限,也是区党工委、管委会给2组121户居民的庄严承诺。

区纪检监察工委安排专人会同公安、街道紧盯退费进展情况,实时查看银行转账记录。7月20日上午11时28分,张玉向白浪街道专用账户退费5万元,还有26.97万元的资金未退,当天也就只剩下十几个小时了。

当天下午1点,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该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王敏打电话与区党工委委员、区公安分局局长李青沟通约定,如果截止20日晚上12点,张玉没有全部退回挪用的电改资金,区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区公安分局对张玉采取强制措施。

区纪检监察工委专人时刻盯着退费情况,当天下午3点5分,张玉向白浪街道专用账户退费17万元,还有9.97万元资金未退。

当天下午5点多,区纪检监察工委安排专人会同区公安分局办案人员将张玉传唤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面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部门高压态势,当天晚上张玉呆在公安机关积极筹款,晚上8点多,张玉终于将剩下的9.97万元的资金筹集到位。

退费、追责等后续工作稳步推进

7月21日,十堰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联合白浪街道、公安分局再次在白浪街道马路村二组会议室召开群众见面会,会议向大家通报,经开区几个部门通力协作,经过一个月的努力,马路村二组原组长张玉非法挪用121户村民缴纳的59.8万元电改资金,已于7月20日全部追缴到位,马路村将把电改费用一一退还到前期缴费居民的账户里,预计本月底完成。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玉因涉嫌非法挪用资金罪,十堰经开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下一步,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湖北日报通讯员 董利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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