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yan 发表于 2023-1-13 18:39:42

民俗之谜:十堰这些古代婚嫁礼仪,正在慢慢消失

@秦楚刊号?
十堰的婚嫁礼仪比较复杂。
晚清、民国时期,男女成婚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嫁娶的程序进行,所谓“六礼告成”,主要有“拿八字”(问名)、订婚(纳吉)和结婚(嫁娶)三个环节。
拿八字问名):
由媒人问得男女双方的出生属相月日生辰,排出相应的天干地支,和金木水火土五行相搭配,推算出男女各自的命相(金、木、水、火、土命)。男女命相又按六合六克(如木水相合,土木相合、金克木、水克火等)相配,相合提亲,相克即罢。把写有男女双方命相的八字(庚帖)放到男方家里神桌上的香炉底下,在三天或一个月不等的时间内,双方(包括家庭)不出灾祸,方能正式决定开亲;如出现任何不正常事故,则预示婚姻不妥而作罢。
订婚(纳吉):
“拿八字”后,男方要选择良辰吉日向女方家里送订婚礼。订婚时,同时要到女方伯父叔父、男父及分家而居的同胞兄弟处送认亲礼。礼物最少四样,一般“四色礼”“五色礼”,其中“礼吊”(即猪肉)不可少。女方亲属必须回赠“绿米”(绿豆、白米、青菜葱竹叶等),以示女孩子清白干净和双方亲戚关系常青(亲)。
结婚(嫁娶):
由男女双方及其家长商定同意结婚,并选定日期。日子选好后,男方父辈要在儿子结婚前一月向女 方家送期单,并向三 辈以内的直系亲属下请帖(接喝酒,还要请知客”(礼仪主持人亦称“执客”“都官”)。女妨家庭接到期单后,赶做嫁妆(抽屉桌、大衣柜、箱子、脸盆脚盆、火盆、衣服等。女方的舅舅叔叔、哥哥、侄儿等送姑娘出嫁,称为“送客”“送亲”(指新娘),送客人的多少视女方嫁妆多少而定.如一抬两人,两拾四人,由新娘的晚辈拎圆饭篮"送饭"(-般送饺子,俗称”元宝”,象征生财。女方家请知客”帮助料理有关事宜。姑娘出嫁的先天晚 上要宴请客人(客人送礼称“添箱“”,因为女方家庭第二天就少了一口人,按办白事的酒宴标准(吃炸货、干饭和十个碗的菜招待客人。晚饭后,要把男舅叔叔等请到一起商定第二天送客的人选然后装箱。装箱时舅父叔父姑父姨父姐夫哥嫂等要给出家女子的箱子里添钱(五元、十元、百元不等),箱装完后将嫁妆锁好,不能再开。钥匙交给"送客”人中辈份最长的人(俗称“带灯的")。男方先天把“知客"等帮忙的人请到家里,晚饭后,“火炮"(乐器班子)在新人房里“暖房"吹打乐器,高唱吉利歌),“行人头"(一般是新郎的姑父或姐夫妻称丈夫为“外行人”,夫称妻子为“屋里的"或“内人”,故迎亲队伍的主事人被称为“行人头”要清点并装好迎娶礼物。结婚当天,男方家门上要放算盘、斗、升、杆秤等物,以示招财进宝;挂镜子,以示拒妖孽,并在各个房门上贴对联,以示喜庆。在中堂墙上斜贴“新婚之喜,童言无忌”条幅,以防小孩无意中说出不吉利的话。新郎要亲自上路迎接新娘,“行人”人数为单数,回来时加上新娘则成双数。迎亲的路上,乐器班子不断吹打,“行人头”要散发喜烟喜糖。女方家听到“火炮”响后,要门上大门。娶亲的人要在门外吹三出打三出(乐器三起三落,燃放三挂鞭炮,投递三次请帖)后,女方家才打开大门,迎接行人进中堂。行人进屋后再吹三出打三出,才刹“火炮”。接着赠送礼品,拜家神(天地君亲师),请新娘的嫂子清点礼品和送封子(红包)。女方家酒宴招待“行人”,乐队班子须在中堂吹三出打三出后,抬出陪嫁。乐器响过三遍后,闺女由叔父舅父或哥哥抱上花轿,以免新娘脚跟踩地,带走了娘家的财喜。送亲路上,娘家“送客”人要与接亲人保持一定距离(心听不到对方说话为准。随后吹吹打接到新郎家。由“下亲娘"伴娘)搀扶新娘跨过轿担踩红毯,跨马鞍进人中堂,拜完堂后,新郎新娘进人洞房。洞房内生有炭火,以示红火;床上有枣子等物,以示早生贵子。俗称送亲人为“上亲”,上亲”到家后,上三遍茶,一般是先白开水,再茶叶水,后鸡蛋茶,以示亲戚关系一步比一步亲密,姑娘日后的生活一天比一天甜蜜。茶后,“上亲””向男方大小厨子送封子后就开席吃饭。

男方请有陪客,“叔陪叔,舅陪舅,姑家老表陪哥哥”。“上亲”坐上席正位,偏位坐陪客,其他席位坐散客。席间新郎新娘要敬三次酒。婚宴后,男方在洞房里摆茶桌招待“上亲”,“上亲”要当面向新娘的公婆讲一些很礼貌的话 ,并把嫁妆的钥匙交给公婆,告诉啥时间接姑娘回门。“上亲”离别时,男方给每人)e送一份礼品(糖烟等)。也有路程远的“上亲”当日不回,但休息地点要远离洞房。

结婚当晚,男方亲族闹洞房,但出节目者要喝酒。次日早晨,新娘下厨房切面,里面卷有筷子,以示快生。新娘三天回门,称“回头趟”,讲究“男住八女住七”(结婚八天后,新娘回娘家住七天),以后男方连续三年用重礼(篮子内盛四色礼物)给女方娘家叔舅和媒人拜年。第三个篮子要原物回赠给女婿。女子出嫁后,娘家每年正月十五元宵节、五月端午节、八月十五中秋节要接姑娘回娘家过节。

旧式婚姻,男女双方婚前素不相识,有的从“问名”到婚嫁,双方都没有见过面,完全没有感情基础。其婚嫁迎娶又兴师动众,耗费甚多,令经济拮据的小户人家望而生畏。因此,民国时期,政府曾倡导文明结婚。民国32年(1943)和33年(1944),当时的郧西县政府在县城内干训所举行过两次集体文明结婚。第一次8对,第二次12对,费用由县财政开支,县长亲自主婚,各界代表致贺词仪式隆重,观者千余人。仪式结束后,新娘乘敞轿、新郎骑马上街游行,鼓号前引鞭炮齐鸣。游行毕,各归其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六七十年代曾实行新婚礼,新郎新娘立于领袖像前,行三鞠躬礼。机关和学校干部、职工的婚礼,以茶话会形式举行。婚礼安排主婚人、证婚人和介绍人讲话,新郎新娘向来宾介绍恋爱经过,然后主婚人和来宾祝福,婚礼即告结束。
80年代后,在农村,原有的订婚(纳吉)、结婚(嫁娶)的部分礼节和仪式依旧保留,或形式有所改变,仍有敲锣打鼓、燃放鞭炮、双方互赠礼品、宴请宾客、闹洞房等旧俗,不再坐轿、拜家神、踩红毯跨马鞍等。在城镇,由扎满鲜花的轿车迎娶新娘,在酒店举行结婚典礼,请专职或兼职司仪主持。婚礼仪式丰俭由人,但花销亦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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