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金额高达226.71万元!十堰某医院收费员吴某(女)被抓
阅读此文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还能为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医院收费员因债务困扰挪用患者押金数百万十堰某医院的一名收费员吴某因投资理财遭遇巨额亏损,为弥补损失,她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将患者支付的住院押金截留,用于还债和消费。10月17日,张湾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起诉吴某。法庭审理中,吴某表示深感后悔,希望法律上宽大处理,并保证今后不再触犯法律。经查,吴某共收取患者1747笔预交金,金额高达359.02万元。实际上交医院入账的仅702笔,132.31万元。未上交的1045笔,金额226.71万元,被吴某侵占用于个人用途。吴某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建议对吴某量刑5年。
检察官王志刚表示,职务侵占行为危害社会严重,用人单位应加强法治教育,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防止因监管不力导致财产损失。收费员岗位普遍存在,此案应引起警惕,各单位要建立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杜绝滋生腐败和犯罪行为。张湾区法院将在今后择期依法宣判该案。由此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若有漏洞,很容易滋生腐败和犯罪行为,尤其是涉及财务管理的岗位。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法治教育,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核实,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防范财产损失和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
收费员虽然是普通岗位,但也要警惕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不断优化管理措施,杜绝“小岗位”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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