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诈骗:已婚女子利用相亲骗取财物,受害者应保持清醒
已婚女子隐瞒真相以相亲之名诈取财物
得手后即消失无踪
受害男子及朋友为寻正义
非法拘禁该女子及媒人
三人已被依法拘留
女子因诈骗面临行政处罚
近日,湖北省浠水县公安局清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一名女子可能被绑架。值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当天下午17时许,两名男子从一辆棕色面包车下来,将路边一名女子强行拉上车后迅速逃离现场。民警立即对车辆信息进行研判,并联系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请求支援,最终在葛洲坝大道枣子岭路段将三名男子抓获。
经调查发现,这起事件源于浠水籍女子孔某隐瞒已婚事实,谎称自己未婚,并让他人帮忙为自己介绍相亲对象,以此从对方处获得好处。今年四月中旬,孔某经人介绍,与一名十堰籍男子王某相亲。初次见面,王某对孔某很满意,为其购买衣服,并给了她2900元见面礼,同时给了媒人1500元中介费。然而,在浠水居住的孔某却谎称自己在深圳,对王某爱答不理,王某多次相约都被拒绝直到微信被拉黑。在无法与孔某取得联系后,王某怀疑自己被骗了,便想到孔某家中讨要“损失”。
6月7日,王某相约好友王某某、刘某一起从武汉驱车赶到罗田县,将媒人何某某骗出家门后,将其强行拉上车,对其进行恐吓和殴打,并将其带至浠水县清泉镇,要求何某某骗孔某出来。在何某某无奈之下联系了孔某,谎称帮其介绍相亲对象,并以500元的报酬骗孔某见面。待孔某到达后,王某、刘某二人强行将孔某拉上车带离,期间以恐吓和殴打形式要求孔某退还相亲费用。直到警方在葛洲坝大道枣子岭路段将三人抓获。
交友前核实对方真实身份是必要的步骤。在涉及钱财问题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轻信征婚对象的借口而盲目投入感情和财务。此外,如果遇到类似诈骗行为一定要及时报警求助不能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总之希望每个人在交友过程中都能保持理智和谨慎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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