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通报4批次不合格食品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2日发布2023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告显示,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十六类食品共15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一、总体情况。饮料17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26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餐饮食品20批次、调味品5批次、豆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糕点12批次、罐头3批次、酒类15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肉制品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蔬菜制品2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1、十堰飞狐商贸有限公司溪水涧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名门超市销售的芹菜,甲拌磷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3、郧西县好益佳生活超市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4、丹江口市丹赵路新宜佳超市销售的辣椒,噻虫胺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不合格产品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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