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22名“酒司机”被查 十堰交警提醒:莫让“酒驾”毁了年味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陈霞 报道:春节期间是家人团圆、亲朋相聚的欢乐时刻,同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也相对多发。据统计,2月10日—12日3天,十堰公安交管部门共查获22名“酒司机”,其中涉嫌醉驾3起。2月11日14时许,郝某驾驶冀A733**号小型轿车,沿G346国道房县青峰镇路段由东向西,行驶至房县青峰镇G346国道1405公里650米路段时,被房县交警拦下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呼气结果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1日大年初二14时许,高某驾驶鄂CG***0小型轿车,行驶至中岳路配套处立交桥上行匝道路段处,被机动大队交警拦下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呼气结果为9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2日大年初三20时30分,竹溪公安交警与竹溪新州派出所联合执勤执法,在竹溪县新洲路段,驾驶人黎某梅驾驶鄂C008**号小型轿车,被交警拦停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8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十堰交警提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莫让酒杯变“酒悲”,莫让“酒驾”毁了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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