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陆鹏:依法依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近年来,十堰市政法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率稳居全省前列,政法机关公正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
强化法治思维
全面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要善用法治思维去谋划、思考和推进工作。
要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法治为民思想,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特别是接访干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接处访,依法解惑、耐心引导,把法律讲清、把道理讲透、把情理讲好。要引导信访群众遵法守法、依法反映诉求,规范信访行为。2022年以来,十堰市共开展各类法治宣讲536场次,全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要捍卫法治权威。严格依法按程序核查办理,既不能因当事人闹访而随意干预司法办案、更改司法结论,也不能有错不纠、有瑕疵不改、硬扛着不解决实际问题,更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简单地花钱买平安。要坚持尊重民意与保持法治定力相统一,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充分兼顾普遍公理和人之常情,平衡天理、国法、人情,实现法律公正与社会公正的高度统一。
运用法治方式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总书记将这句话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指出法治是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的最佳途径,为政法机关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供了依据和指南。
依法依规做好诉访分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系列文件精神,有效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入口不畅、程序空转和出口不顺的问题。指导全市政法机关建立诉访分离、依法导入、及时办理、终结退出、司法救助、依法处置、督办考评、责任查究八大机制,做到信访事项甄别“清”、分离“准”,办理“快”,确保群众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依法依规开展化解稳控。坚持“谁办理、谁化解”,对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压紧压实基层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教育帮扶责任,通过全覆盖排查、全时段包保、全过程对接等措施,十堰市连续三年实现重大敏感时期涉法涉诉零非访。
注重法治赋能
系统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化解机制,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
源头预防是重点。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加大解疑解惑、释法析理力度,增进当事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认同、理解和支持;强化执法监督,组织开展4次案件评查,对200余个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发生;重视初信初访,做到来访必接、接访必处,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加大矛盾纠纷排查,通过“两横四纵”方式联合排查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000余件,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化解在小。
多元化解是关键。信访案件件件不同,信访人员人人不同,化解工作必须在法治框架内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对复杂案件要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多元化解。十堰市不断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并综合运用释法析理、律师参与、司法救助、依法终结、心理干预、依法打击等方式方法,多元综合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目前,十堰市2152个人民调解组织、842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年均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000余件;政法机关每年通过诉前调解及时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2万余起,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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