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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最新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01
失信被执行人:刘建明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00********1215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香港街10号1栋3单元501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3838500元
02
失信被执行人:何本来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00********2178住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东岳路46号22栋1单元401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2485435元
03
失信被执行人:朱明超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00********3517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山西路9号龙城花园15栋1单元101室 应履行法定义务:1958891元
04
失信被执行人:刘厚成 公民身份证号码:422622********123X住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刘湾村6组20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1953122元
05
失信被执行人:何绪科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21********4954住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大柳乡左溪寺村 应履行法定义务:1682507元
06
失信被执行人:陈敦仁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22********337X住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道办事处石桥村6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1656271元
07
失信被执行人:吴永胜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123********2013住址:武汉市黄陂区罗汉寺街大院村吴家大院湾9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1222500元
08
失信被执行人:刘建郧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00********1238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香港街10号1栋3单元701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930000元
09
失信被执行人:刘绍东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123********176X住址:武汉市黄陂区罗汉寺街联合村坡下湾36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636029元
10
失信被执行人:马万里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00********2018住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田沟巷4号20栋1单元601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600000元
11
失信被执行人:郑大民 公民身份证号码:422623********0011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环城西路95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409316元
12
失信被执行人:王建平 公民身份证号码:422601********1520 住址:湖北省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杨家川村6组16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368339元
13
失信被执行人:陶苍松 公民身份证号码:422202********6536住址:湖北省应城市陈河镇余祠村陶西湾44附1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309916元
14
失信被执行人:李联军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00********1718住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办事处熊家湾村2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301688元
15
失信被执行人:焦家余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22********1539住址:湖北省郧西县香口乡树撑岩村4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290000元
16
失信被执行人:汤明超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25********0055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江苏路28号6栋5单元801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258000元
17
失信被执行人:占秀华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00********0326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山路8号8栋1单元602室 应履行法定义务:253332元
18
失信被执行人:陶成德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21********007X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山西路8-A号2栋1单元1901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231000元
19
失信被执行人:栾一鑫 公民身份证号码:372502********7217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鄂州巷1号2栋1单元102室 应履行法定义务:210520元
20
失信被执行人:张縯泽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03********2033住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大岭路16号永康新村16栋1单元501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200000元
21
失信被执行人:雷怀宾 公民身份证号码:422626********0636住址:湖北省房县红塔镇邓家营村4组29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187900元
22
失信被执行人:刘吉全 公民身份证号码:422626********0639住址:湖北省房县红塔镇塘溪沟村7组36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175972元
23
失信被执行人:徐红锋 公民身份证号码:513022********4311住址:四川省宣汉县毛坝镇大堰滩村 应履行法定义务:171646元
24
失信被执行人:朱亚非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03********3579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山西路9号13栋1单元301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159380元
25
失信被执行人:李智刚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02********1215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燕林小区16栋1805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152000元
26
失信被执行人:刘绍军 公民身份证号码:422626********1533住址:湖北省房县城关镇东街4组79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150000.01元
27
失信被执行人:陈森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23********0087住址:湖北省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92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148905元
28
失信被执行人:王健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23********6119住址:湖北省竹山县宝丰镇居委会2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146371元
29
失信被执行人:刘道栓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21********171X住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玉皇观村2组4号应履行法定义务:141900元
30
失信被执行人:王磊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00********0355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63号1栋1单元1705号应履行法定义务:140832元
张湾区人民法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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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群众提供以上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对其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予以举报。举报属实的,张湾区人民法院将给予奖励。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张湾区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张湾区人民法院举报、联系电话:0719-8617352。
那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的相关规定
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库的
会被实施哪些联合惩戒呢?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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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
2
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等以上舱位,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4
不得旅游、度假等;
5
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6
各项消费不得显著超过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等。
并将失信人信息推送有关管理部门。
失信于人=毁掉自己诚信是立身之本法治社会
要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处处受限曝光不是目的自觉遵守义务才是坦途期待更多被执行人从失信走向诚信!
来源:张湾发布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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