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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下午,改革重组后的竹溪县司法局首次采用听证会形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这既是司法局履行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也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行政复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一个缩影。
2021年2月7日,本县某公司不服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决定,向竹溪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月18日县司法局依法受理。
本次听证会按照调查、质证、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四个阶段依法进行。会上,主持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案件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程序进行陈述、质证、辩论。审理过程中,主持人及其他听证员就案件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询问和听证,双方当事人紧紧围绕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探讨,针对法律适用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整个听证会在融洽的气氛中进行完毕。
本次听证会采用同步记录形式,听证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听证笔录进行逐页核对并签字捺印。同时,还邀请行政执法人员11人参加旁听,确保审理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此次听证会,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办案过程的公开透明,对促进行政争议化解起到了积极作用,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后,竹溪县司法局将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审理复议案件,以公开促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行政复议作为监督手段,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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