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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两代表一委员”和县乡村三级换届选举正在有序推动中,张湾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三个一律”抓好党员干部廉政审查,确保换届人选清廉清正。
一律全面审查。在层级上,不论是区管科级党员干部,还是一般党员干部,不论是区直单位部门,还是乡镇、社区的党员干部,凡是拟推选、任用人选,均需逐一审核。在审核内容上,不仅由案管、审理部门审核予以立案和处理处分情况,还需由信访部门审核有无影响使用的信访事项,由党风政风部门审核有无“四风”问题和因此受处理等方面情况,对于受到处理处分的党员干部,由相应纪检组和乡镇纪委审核纠错改正等日常表现情况。
一律明确意见。对于提交该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党风廉政审查的拟推选、任用人选,由相应纪检组和乡镇纪委根据日常监督情况就其思想政治、工作实绩、品行作风等予以确切表述,其他部门根据各自掌握情况据实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意见不明确、结论不清晰的,由案管部门督促重新出具;对因暂未能查证的问题线索,由涉及到的部门进行面对面商议后共同出具是否影响推选、使用的具体意见。通过以上措施,防止程序空转、走过场,杜绝返工,保障回复意见切实可用、具备参考价值。
一律签字背书。对于拟推选、任用人选,本委案管、信访、审理、党风等部门和相应纪检组及乡镇纪委逐一在审核材料上签字盖章,对于未办结案件,由上述部门共同商议后提出具体认定意见作为附件。对于科级干部或拟提拔干部,规定在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基础上,需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各单位一把手人选还需经过本委主要负责人审签。通过严格背书并存档留痕,保障审核责任有效落实,进而确保对审查对象廉洁情况准确权威回复。
“下一步,我们将紧扣全区换届选举、选人用人等重大人事调整工作,压紧压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职责,为圆满完成换届和选优配强领导干部队伍以及培育良性政治生态锚定清廉底色,助推清廉张湾建设行稳致远。”张湾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高红强)
(责编:周恬、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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