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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市人民政府网_要闻】
记者22日获悉,市民政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发改委等16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十堰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前,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不再承担儿童养育任务。
《实施方案》指出,2025年底前,市儿童福利院设施建设按照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的标准完善,符合准入标准后申请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范围,打造具养育、基本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于一体的区域性高质量发展示范市级儿童福利机构。2022年底前,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不再承担儿童养育任务,逐步整合转型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依法履行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临时监护职责,并协助属地民政部门牵头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全部完成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专业,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要求推进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市级儿童福利机构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要提升集中养育能力。加强设施设备硬件建设,使之符合儿童居住建筑条件、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无障碍设施等标准,探索推进家庭式养育模式,在内部建造家庭式居所,确定符合条件的夫妻进行家庭式养育。
要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各地医疗机构要为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就诊开通绿色通道,定期为儿童提供健康体检、疾病预防,做好心理危机干预、疏导、治疗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儿童福利机构要设置医务室(卫生室),加强医护队伍专业建设,为机构内儿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将机构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信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对符合就读条件的孤弃儿童安排到公办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近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都能平等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实施方案》强调,要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加快推动创新转型。民政部门应当有效整合所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机构的人员、场所、职责等,将其转型设置为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据悉,目前,我市郧阳区、竹溪县、郧西县3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已全部集中市儿童福利院,转型发展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记者 冰客 通讯员 任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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