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频加载中...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周贤林 通讯员 王诗君 韩云霏)1月12日早上,茅箭区人民法院开展今年首次“凌晨利剑”执行行动,拘传33人。
凌晨5点30分,茅箭法院32名执行干警分两路展开行动,一路干警首先来到锦绣南山小区,现场向被执行人张某某宣读了法院决定书。
经查,被执行人张某某在执行合同纠纷一案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茅箭法院对其拘留十五日。
随后,法院干警又来到白浪中路,找到另一位被执行人,宣读法院传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茅箭法院决定对其予以拘传。
本次行动共涉及案件57件,其中涉农民工工资案件51件,涉企业营商环境案件6件,涉案标的总额4000余万元。成功拘传33人,达成执行和解19件;当场履行现金612000元;全部执行完毕9件;司法拘留5人;共执行到位金额500余万元。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