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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警方一天抓了3个人!干的都是这件违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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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7 15: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明知道是为虎作伥

却依旧经不住蝇头小利

出借自己银行卡

去帮诈骗分子洗钱


十堰警方一天抓了3个人!干的都是这件违法事-1.jpg

近日

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

一天内先后抓获3名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

并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十堰警方一天抓了3个人!干的都是这件违法事-2.jpg

第一位

5月10日10时许,茅箭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经过研判,发现嫌疑人徐某出现在辖区某出租屋后,立即前往将其抓获。
经查,2024年3月14日,徐某在上家明确告知借用他的银行卡是为了转移网络赌博赃款,且明知此类行为属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随后在上家的要求下,帮其在银行柜台上取得现金10000元。导致福建省连江县电诈案件受害人10000元资金从徐某卡内流失。


第二位

就在对徐某进行审讯时,12时许,刑侦大队民警又发现嫌疑人赵某出现在辖区某居民楼内。随后,民警赶往现场其抓获。
经查,2024年3月14日,赵某在明知出借、给他人使用银行卡会被用于接收电诈或网赌赃款的情况下,仍将自己银行卡提供给上家使用,还帮助上家在银行柜台取现15000元。导致外省受害人15000元资金流失,赵某从中获利500元。


第三位

同一天19时许,茅箭刑侦大队民警也在天津市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2024年4月中旬,陈某在天津市受上家要求办理了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上家用于接收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的赃款,并从中获利,致使茅箭辖区受害人李某资金流失。
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在侦。


晚报君提醒

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

牢记买卖、租借银行卡

均属于违法行为

构成犯罪的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十堰晚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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