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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爆料] 十堰法院曝光40名失信被执行人,有人欠了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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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4 08: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法治郧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予以曝光,并对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应当及时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履行法定义务,对不申报或拒不履行或在履行完毕债务前实施高消费行为的,郧阳区法院将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堰法院曝光40名失信被执行人,有人欠了1000元-1.jpg



十堰法院曝光40名失信被执行人,有人欠了1000元-2.jpg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
1.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
3.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
6.不得让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7.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8.不得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曝光不是目的,自觉遵守义务才是坦途
期待更多被执行人从失信走向诚信!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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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4 08: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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