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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杂志聚焦十堰市域社会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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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5 09: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北省十堰市委政法委立足各县(市、区)工作基础及区位特点,经过综合研判,决定在郧阳区先行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下,郧阳区组建区委群众工作委员会,成立区社会治理中心,强化乡镇社会治理中心,着力打造党建引领、三级联动、协同发力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根据城镇建设规模、小区增量、人口分布,重新调整划分网格,明确职能定位,构建“社区一网格一小格区(楼栋)一居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网格微治理体系。坚持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着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综合体,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力、吸附力、化解力和凝聚力。组织党员干部、政法干警、社区(村)干部、网格员等基层治理力量,逐社区(村)、逐小区(村组)、逐楼栋(自然院落)户户走、家家访、人人评,为民解难解需解怨。落实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全覆盖及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大疑难问题全覆盖,推进律师进村居、进综治中心、进信访大厅、进信访疑难案件,发挥好律师化解矛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作用。推行“一居(社区居委会)一警(辅)”“一村一警(辅)”“一企一警(辅)”机制,统筹专项预算和交通劝导员、网络信息员、村级儿童福利主任等补助类经费,落实“一村(社区、企业)一警”1696人,91家规模以上企业137名保卫干部纳入辅警管理,着力解决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吴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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