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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老太“烧地边”引燃山林被起诉 房县这一举措统一法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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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7 14: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检察官,感谢你们下乡来给我普法,我一定吸取教训,今后注意用火安全。”近日,在湖北省房县窑淮镇观音堂村村委会,年近古稀的村民任某某紧紧握住案件承办检察官的手诚恳说道。

2021年2月,任某某在其租用的苞谷地中“烧地边”,过程中火苗被一阵风吹进附近的干燥茅草丛中,火势瞬间燃起并蔓延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火灾在肆虐4个多小时后被村民合力扑灭。后经勘验鉴定,过火面积达83亩。任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失火罪,房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向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发现任某某长期身患多病,坐车晕车,年近七旬很少来县城,若通知其来院进行讯问对其多有不便。于是检察官深入发案地,来到任某某所在村委会对其进行依法讯问。

“我们在审查中发现,任某某老伴患病多年,家中子女长期在外务工,收入微薄,生活困难。面对被烧毁林木所有人的索赔请求,任某某一开始有很大的抵触心理。”如何实现法、理、情的三效统一,成为了检察官办案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为此,检察官多番走进任某某家中,对其进行耐心释案说法,向其说明积极赔偿获取对方谅解,适用于认罚从宽制度可减轻处罚。同时就赔偿问题为其积极的出谋划策,如采取分期偿还,请人补植等方式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经过检察官的努力,任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也理解了检察官帮助她解决问题,渡过难关的良苦用心。“感谢检察官处处为我着想,积极帮我解决问题。我一定尽自己所能进行赔偿,以后一定不再犯了。”任某某说道。

深入群众一线进行办案讯问,积极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与矛盾,体现出了房县检察院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作风。接下来,承办检察官将密切注视该案的发展动态,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周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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