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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张湾法院:善意执行促和解共赢,双方企业送锦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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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8 21: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堰台记者刘嘉 通讯员张勋 孙军) “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感谢你们的不辞辛苦,有了这笔执行款,我的企业又能活过来了”。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同时收到申请执行企业和被执行企业负责人送来的锦旗。两面锦旗上,一面写着“为民排忧、捍卫正义”,另一面上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十堰张湾法院:善意执行促和解共赢,双方企业送锦旗点赞-1.jpg

2019年3月,辖区某工贸公司和茅箭区某加工企业建立了汽车零部件承揽加工合同关系,双方约定滚动付款。后受经营状况影响,该加工企业仅支付2019年3月至10月期间的加工费,尚欠该工贸公司加工费28万元未付。后该工贸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茅箭区某加工企业应支付该工贸公司28万元加工费及利息。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经过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企业也是一家困难户,且同样在法院申请执行另一家企业100余万元合同款。而申请执行企业也因流动资金短缺向法院递交了紧急“求助信”,强烈请求法院对被执行企业的设备及原材料等资产进行处置变现,尽快把企业的救命钱——28万元加工款执行到位。面对这一棘手困境,承办法官一边多次前往两家公司实地走访,了解生产经营状况的同时反复给两家企业做调解工作,另一边把被执行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作为突破口,多方核查到该案的被执行人在辖区一家大型企业有应收账款143万余元。
承办法官迅速将该大型企业作为协助执行单位,对应收账款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并以此为契机促成本案的双方企业达成和解,在和解宽限期内暂不对被执行企业采取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和查封账号、设备等措施。3月17日,经过前期多次同协助执行企业沟通并请求该企业的上级单位协调,协助执行企业将143余万元交至法院,承办法官也于当天组织三家企业共同核算后办理了全部执行款的兑付手续。至此,两起涉企案件均得到圆满化解,涉案三方企业均解除了生产经营危机。
今年以来,十堰市张湾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力为企业保驾护航,1至3月以调解、化解方式化解各类涉企纠纷467件,涉案标的2亿余元。


编辑胡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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