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成本高,十堰三男子为琐事打架,结果均被拘
近日十堰经开区公安分局白浪路派出所
办理一起殴打他人案
三男子
因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拳脚相加
结果付出惨痛代价
6月10日23时许
杨某某、刘某某
在十堰经济开发区台湾路路段
与孔某某发生言语冲突
随后
杨某某、刘某某对孔某某进行殴打
孔某某还手
与杨某某、刘某某相互厮打在一起
期间,孔某某被殴打倒地
当孔某某从地上起来后
杨某某持一把凳子
刘某某持一根铝合金条
孔某某持一根木棍
双方再次殴打在一起
7月19日
经十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孔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刘某某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
杨某某放弃做法医鉴定
白浪路派出所接报案后
依法对三名违法嫌疑人进行询问
经调查取证
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
分别被给予行政拘留十至十五
并处罚款200元至500元不等的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
打架违法成本高,动手之前先思量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多数打架都是因为琐事
而矛盾双方在气头上时
往往都不计成本
所以遇事要千万得冷静
切勿因小失大
付出违法的代价只会后悔莫及
斗殴成本有多高
小编就给你算一算
忍一时风平浪静
退一步海阔天空
无论是打赢或打输
最终结果都是得不偿失
经开区公安提醒:
有事好商量!千万别打架!
来源:平安白浪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张湾区,白浪区 在拘留所里把他们关一起 多关几天,多罚点钱,看以后谁再敢打架。 打你左脸,你把右脸也伸过去千万别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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