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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一大群人在汉江一桥附近
将5万余尾鱼苗投放到汉江中
来看咋回事?
增殖放流
三男子顶风作案
非法捕鱼14.6公斤
2020年4月15日凌晨
权某、金某某、段某某
明知长江流域禁渔
仍在郧阳区柳陂镇
汉江干流南湖至天马崖水域
驾船非法电鱼
当船停靠柳陂长沙路高架桥下时
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
经查
三人共非法捕鱼14.6公斤
法院判决
放生鱼苗作为补偿
案件移送到郧阳区检察院后
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
对犯罪嫌疑人破坏生态
损害公共利益的相关证据
进行了调查
向郧阳区法院提起了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最终
权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金某某、段某某均被判处
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
判处三人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水域
放流成鱼58.4公斤
幼鱼55770尾
增殖放流
5万余尾鱼苗汇汉江
3月25日
郧阳区检察院在汉江郧阳段
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
5万余尾鱼苗成功汇入到汉江河
这也是我市今年首次增殖放流
为了更好保证放流鱼苗质量
检察机关邀请郧阳区农业农村局
对这次放流的
鱼苗种类、鱼苗质量进行把关
选择适合汉江水生生态的鱼种
进行放流
涉案当事人
也参加了增殖放流活动
他们对自己的非法捕捞行为
十分后悔
并当场承诺遵守法纪
不再非法捕捞
“劝君莫食三月鲫,
万千鱼仔在腹中”
春回大地
鱼类进入产卵繁殖期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共同保护好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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