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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汉江边这个法院判处决定,真的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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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8 06:5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

一大群人在汉江一桥附近

将5万余尾鱼苗投放到汉江中

来看咋回事?




十堰汉江边这个法院判处决定,真的大快人心-1.jpg

增殖放流
三男子顶风作案

非法捕鱼14.6公斤



2020年4月15日凌晨

权某、金某某、段某某

明知长江流域禁渔

仍在郧阳区柳陂镇

汉江干流南湖至天马崖水域

驾船非法电鱼




十堰汉江边这个法院判处决定,真的大快人心-2.jpg



当船停靠柳陂长沙路高架桥下时

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

经查

三人共非法捕鱼14.6公斤



法院判决

放生鱼苗作为补偿



案件移送到郧阳区检察院后

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

对犯罪嫌疑人破坏生态

损害公共利益的相关证据

进行了调查

向郧阳区法院提起了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最终

权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金某某、段某某均被判处

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

判处三人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水域

放流成鱼58.4公斤

幼鱼55770尾



增殖放流

5万余尾鱼苗汇汉江



3月25日

郧阳区检察院在汉江郧阳段

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

5万余尾鱼苗成功汇入到汉江河

这也是我市今年首次增殖放流




十堰汉江边这个法院判处决定,真的大快人心-3.jpg



为了更好保证放流鱼苗质量

检察机关邀请郧阳区农业农村局

对这次放流的

鱼苗种类、鱼苗质量进行把关

选择适合汉江水生生态的鱼种

进行放流




十堰汉江边这个法院判处决定,真的大快人心-4.jpg



涉案当事人

也参加了增殖放流活动

他们对自己的非法捕捞行为

十分后悔

并当场承诺遵守法纪

不再非法捕捞



“劝君莫食三月鲫,

万千鱼仔在腹中”

春回大地

鱼类进入产卵繁殖期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共同保护好

咱们十堰的青山绿水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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