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荆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免去赵艾青同志职务的决定
(2022年7月25日 政协荆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中共荆州市委荆发干〔2022〕126号文件,决定:赵艾青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荆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荆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袁思州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2年7月25日政协荆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和中共荆州市委荆发干〔2022〕126号文件,决定:袁思州同志为政协荆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扈治华同志任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免去其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左胜平同志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职务。
刘军同志任十堰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免去其十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职务。
罗飞同志任中共十堰市委副秘书长,免去其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来源:政协荆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十堰发布
编发:胡宇峰 李沁雪
审核:严星
出品:中国网湖北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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