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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某村
发生一起民房火灾
事后经调查发现这起火灾并不简单
当晚,辽河街消防站救援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房屋已被铲车推平。消防员立即对仍有的余火进行扑救,经过半小时的救援,火势被彻底扑灭。由于起火房屋涉及到保险,为此开鲁县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展开事故原因调查。
调查发现,起火房屋内无贵重物品,且火灾现场已被破坏。调查人员对房主和其家属进行询问时发现口供对不上、说法不一。查看起火房屋后院的视频监控发现,房主两次进入火场拿着手电在屋内走动。调查人员怀疑其骗保,采取心理战术对嫌疑人进行反复询问,嫌疑人最终承认其故意放火。根据《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监督员将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
综合公安机关调查得知,起火房屋为30多年的老房,房屋墙体已开裂,嫌疑人计划重新翻盖,想到3月份就到期的保险立即产生了放火骗保的想法,并于2月27日将玉米秸秆搬进屋内进行点燃从而引发火灾。目前,事故嫌疑人已被控制,案件正在依法进行程序办理。
阿消提示
放火+骗保
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合:中国消防 内蒙古通辽消防
来源: 中国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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