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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十堰] 大家对十堰市征收机动车垃圾处理费有什么好的意见和看法?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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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4-4 13:30:59 | |阅读模式
http://www.10yan.com/2013/0402/33346.shtml

十堰城区各机动车辆所属单位、个人:
为加强市容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湖北省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十堰市人民政府 《关于改革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意见》、十堰市物价局 《关于制定和调整城区生活垃圾收费标准的通知》 (十价经 【2007】64号)的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将在十堰城区开始征收机动车辆生活垃圾处理费。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标准
在十堰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拥有机动车辆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城市暂住人员。具体征收标准:1、客运车辆:小车每月 10元,中巴每月20元,大车每月 30元 。2、 货 运 车 辆:按核载量 3元/月吨计收。3、非营运车辆按客(货)运车辆标准减半征收。
二:征收方式和时间
在机动车辆检车填表收费大厅设置收费窗口,机动车年检年审过程中,把缴纳垃圾处理费作为前置条件,车主自觉缴纳垃圾处理费。从2013年4月8日起开始征收。
城区各机动车辆所有人,自2013年4月8日起,须自觉办理机动车辆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手续。
专此公告。

市城管执法局
市财政局
2013年4月1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4 13:31:48 |
发发呆,回回帖,工作结束~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4 18:5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