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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友谈了三年了,两年都是异地,去年女友从广州回来后我就请假和爸妈一起去丹江女友家让双方父母见面,爸妈当时本来是想跟女友家提亲,结果见面的时候女友爸妈说要把房子买了才结婚,爸妈硬生生的把想提亲的话吞了回去,走的时候给女友家留下了1W块的见面礼钱,本来女友爸妈不要,我妈说这钱女友家拿着她们才安心,女友爸妈推迟了下就接受了。
就这样今年过完年后女友就又去了广州,我还要呆在十堰准备买房子的事,就一直没跟着过去,今年我一边工作一边到处的看房子,满心期待的以为等我房子买好后我就能娶女友了,上个月24号的时候女友生日,我跟她打电话,我打她就挂,最后发信息说要分手,我知道在打电话也没用,问怎么回事,她说她爱上别人了,因为太突然我有点接受不了,一直恳求,但女友很决绝,说那个人能给她想要的,家里有房有车,还能给她安全感,我无法,在恳求了半个月后不得不答应和她分手。
分手后我们偶尔会有联系,都是闲聊,后来父母跟我打电话问我为什么跟女友打电话一直都不接,我俩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看蛮不过去了,只有告诉父母真相,父母虽然遗憾,但也没办法,过了几天父母又打电话问我,那你们分手了,之前给她家拿的那1W块钱,她还给你了吗?我说没有,父母说那钱是他们辛苦挣的,按理说既然俩人分手了这钱是应该要还给我家的,我很为难,不知道怎么办?毕竟这三年,我也耽误了人家,从21岁到24岁,虽然说是异地,但是我们也有一年半的时间是在一起的啊,最美的青春都给了我,现在我要怎么去开口要那一万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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