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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汽院同学,我们大学毕业的时候,他妈妈车祸去世;车祸的赔偿金,是以他弟弟未成年的名义赔偿的(那年他弟弟16岁),赔偿金共30W。
当年老公的妈妈车祸去世2个月后,他爸就再婚,和一个比他小12岁的丧偶的女人结婚,那女人自己有2个娃娃。
各位亲,请原谅我这样称呼我老公的家人,我没办法把他们视为自己的亲人。我和我老公结婚,买房,他爸爸说这个钱可以给我们,但是以后要还给他弟弟。买房的时候,给只给了9W。我们结婚,去他们家办酒席(他家是房县的),他爸要求办酒席花了的钱,和收回来的礼金,中间的差额要求我们补给他,也就是说,我和我老公结婚,他们家是分文未出的。后来我怀孕,生小孩,都是我爸妈操心,小孩到现在快4岁了,他爸一个电话都没有,孩子是我妈妈在带,上幼儿园也从来没过问。
我老公弟弟的大学上的是自考,没读出来,在师专上大学的2年多,基本就是在玩游戏,后来不知道怎么想的,觉得要自己不能这样混下去,然后就骑了个自行车,从十堰到襄阳,我觉得他出去就是玩失踪,谁都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我老公对这个事情着急的不行,可是他爸却不管不问。真是应了一绝话,死的当官的爹,死不得讨口的娘;有后妈,就有后爸。我老公后来终于和他弟弟联系上了,好说歹说,在我家娃娃出生前,把他弟弟劝回家来。说是过来照顾我,事实却是我妈妈和我在照顾他。他弟弟上班也是东一下西一下,没挣下钱。后来又说要和他同学到武汉做生意,去了2个月没什么起色,把他妈妈出车祸的赔偿金都赔得差不多了,又回来,说在家做生意,开了个奶茶店,也做了3个月的样子,生意做不下来,把店盘了出去;然后我老公觉得做面店赚钱,他又去学煮面。期间,给了他5W,说的是我们结婚买房借他的钱,还给他了(我家小孩出生前,断断续续给了他差不多4W)也就是说,9W差不多都全部给他了。
各位亲们,我和老公还要养孩子,我想知道接下来老公他弟弟做生意还需要用钱时我们该不该再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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