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是十堰人,在阳光栖谷买的房子。。。在我和老公领证的前一周,公婆让我老公签了张15万的借条,名义是房子装修款,房产证上名字是我公公。
我从没想过要他们家房子。我自己的爸妈都会给我。我神经大条地就嫁过去了。
我的三观认为,如果房子是公婆出钱和装修的,房产证上名字是公婆的天经地义。 社会上有些公婆很和善,愿意加儿子和媳妇的名字;遇到公婆不肯的,也就不说什么了。而老公家的这套房子,是老公的奶奶房子拆迁置换留下来的,无需我公婆出钱买。 但我公公说:“这套房子就我一个人的名字,连我儿子的名字都不加。但装修款,你们一定要还给我们的。” 我有一次提起:我和老公结婚了,债务是夫妻共同承担的;不是我们名下的房产,装修款是否一定要我们出。但我一提这个话题,公婆就非常凶,我不想吵,之后就再没跟他们提过这些话题。 我只是觉得公婆真有手段。他们强调这是他们和儿子之间的借贷关系;却不可以跟他们提起,我和他们儿子结婚,债务是夫妻双方的事实。 我婆婆说:“你们办婚礼是一次性的事情,不要去花钱。” 我婆婆说:“你们以后生了孩子,不要说这孩子跟我们家的姓,就要我们来带,没这个道理的。你们自己去带。” 我婆婆说:“我们的钱是我们的,我们要养老的。我们没有义务一定要帮助你们。但是我们老了,你们一定要来照顾我们。” 好的,我们自己管装修管婚礼,都不来劳烦公婆。 而婆婆3月去韩国,6月去新疆,7月去俄罗斯……养老养得风生水起,她真幸福。 唉。遇到这种婆婆我也是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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