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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独生女,岳父去世后把房子、车、公司都给了我们,之前岳父在世的时候我就想给弟弟买房子,但一直不好开口,现在我终于有钱了,但我弟弟和父母都过的很苦,我想把父母接过来和我们一起住,老婆一直不愿意,哪有这样的儿媳妇?我父母都没有享到媳妇的福气,之前我可一直和岳父母同住啊,当然房子是岳父母的,难道穷人就不能孝顺父母了吗?
后来我想给弟弟在丹江买套房子,让我父母一起住,产权写弟弟的名字,老婆死活不同意,产权上要写她的名字,我们要这么多钱干嘛?哥哥有钱帮助弟弟不是应该的吗?老婆怎么就不理解,平时老婆矫情、好吃懒做。哎,她一个女人没有女人样!怎么能这样呢?!烦啊!!
最重要的是老婆怀孕了,是女儿,我不太高兴,父母也很失望,我们老家把男孩看得很重,我父母打过来让我老婆把孩子打掉,老婆就破口大骂,还口口声声说,这是岳父母留给她的房子,再也不许我父母过来!
老婆这么计较,她的房子她的钱难道不是我的吗?既然是我的,我父母拿去用又有什么不可以?
难道儿媳妇就不懂孝顺公婆吗?在我们老家公婆比父母还重要,什么都是公婆第一位,我不指望她这么做,只希望她能对我父母和她父母一样就可以了
难道女人就没有手足之情吗???
岳父母给我们留的钱够我们吃喝3辈子了,我也没有儿子,留给谁?供女儿读书读到大学已经很好了,想想我已后的家产给了外姓人,还不如留给弟弟和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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