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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在十堰某小区租了套房子,一住就是三年多。房子是自己找的,和房东签了一张他自己拟的协议。今年年租比去年的还贵了一千,押金1000一直没退。居住过程中相安无事。最近要退租了,纠结的事情上门了!
房东来检查房屋的时候提出以下问题:
1.墙面脏污太多,要扣押金或者我们重刷,拿来的时候是简易装修过的。
2.灯泡坏了,挨个算钱
3.抽油烟机清洗,要我们付钱
4.房间没有打扫卫生,要我们出打扫的钱
5.水电费付清(离上一次付钱就过了5天,而且路灯还是连着我家的,两年了我一句话没说)
6.为了安全我换了门锁,他要重新换,要我们掏钱
然后剩下的七七八八的要修的乱起八糟算一起要扣掉一半的押金,只给我们剩下的一半。
在我印象里,出租的房子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自然损耗的,问了些朋友,他们也是说这个钱不该扣,因为所谓租房,这些损耗都是涵盖在里面的。到了这个时候,并没有一条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解决租房的这种纠纷。这些房爷房奶们可以自己说了当法用。我觉得那点押金根本还满足不了他的心愿,他的心愿大概是我把房子给他重新装修一遍还给他吧。。。也祝广大租客不要遇到这种烦心事,我想了下,还是把合同的条款看清楚点。我的合同里就写了时间价钱,其他的都是对房客的要求,对房东一点约束也没。最好每一个细节都要写,不然到时候吃亏郁闷的还是自己啊。。。
经过这次,也是终于坚定了我买房的心啊,租房住的感觉真不好受。尤其是当我说要退租是他那张乌云密布的脸,也是够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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