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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事] 男子骑摩托车无意刮蹭到路边摊 引发老人心脏不适赔偿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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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6-21 16: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马路上车辆拥挤,一男子驾驶三轮摩托车时不小心刮蹭到路边的摊位。摊位没事,然而摊主却称自己患有心脏病,刮蹭导致其受到惊吓,引起心脏病复发。随后,在民警的协调下,摊主被送往医院,男子赔偿摊主5000元医药费。

今年52岁的男子刘某原是郧西县人,现在十堰城区做个体生意。6月20日晚上23时,刘某驾驶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准备回家。骑至六堰一路段时,因为此处摆满了小摊,所以路面有些狭窄。

刘某虽然小心翼翼,但是仍然刮蹭到了路边一个卖水的摊位。“哎呀,这是要干嘛呀?”刘某听到一声喊叫后,赶忙下车查看,发现叫嚷的是一名60多岁的老太太。“你怎么骑车的呀?”老太太气愤的质问刘某。明白老太太就是摊主后,刘某连连道歉:“对不起,实在对不起。”随后,刘某查看了摊位,发现摊位并无大碍。

本以为有惊无险,谁知接下来老太太的话却让刘某大吃一惊。“我有心脏病,你刮蹭我的摊位吓到了我,引起我心脏病复发,你要负责。”老太太振振有词地说。“你不是好好的吗?”刘某看老太太好好的,不理会老太太便准备离去。然而老太太拦住了刘某并报了警。
      东岳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了解情况后将老太太送至医院,老太太称心脏不适在医院住院。在民警的协调下,刘某赔付老太太住院费5000元。

来源:东岳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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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6-22 07: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卧槽,这不明摆着是讹诈吗?
警察居然还这么处理,难道他们的职责仅是解决问题,而不包含主持公道和维护正义吗?
遇到这些人也应该让他们拿着医院的发票才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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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6-6-22 08: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为什么坏人越来越多的原因了,什么事都没有非要赔偿,而且警察也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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