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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前方行人不让路 “路怒”司机下车打断他两根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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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6-11-4 10: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车一族越来越多," 路怒症 " 人员也跟着多了起来。几个月前,镇江一名司机就因为前方行人迟迟没让路,与之发生口角,随后,他竟然下车打断了对方的两根肋骨。事后,伤者起诉了这名司机。从扬中法院了解到,经过多次调解,该司机最终赔偿了 8 万元。

据法院介绍,今年5月王某在扬中市浩云湾至阳光花园小区方向的左侧非机动车道上行走。当王某快走到阳光花园小区门口时,孙伟(化名)驾驶小轿车行驶至王某的身后,并鸣笛示意让道。

王某回头看了一下。因其左手边已经停了两辆小轿车,王某不好让路就继续往前走。与此同时,孙伟继续长按喇叭,王某又回头看了一下,他没有理会便继续往前走。直到在阳光花园小区门口,王某往西侧行走方才拐让了孙伟的车辆。此时,孙伟摇下车窗与王某发生了口角,随即事态升级,孙伟下车将王某打成轻伤。

经法医鉴定,王某右侧第 8、9 根肋骨骨折,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王某以孙伟犯故意伤害罪,向扬中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近日,经扬中法院多次调解,自诉人王某最终获得孙伟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人民币 80000 元,他对孙伟的行为表示谅解,自愿撤回对孙伟的诉讼,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的冲突焦点是一个让路的行为,起因非常小,给我们的教育却是极大的。被告人孙伟驾驶机动车借道在非机动车道上,本应礼让行人却与王某发生了激烈肢体冲突。虽然我们不排除王某两次回头存在挑衅的可能,但是这绝对不可以作为路怒起因甚至致人骨折的理由。" 扬中法院主审此案的法官表示,希望该案能给有车一族提个醒——好好开车,平安到家,拒绝路怒,少受损失。


新闻来源:掌上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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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11-4 15: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怒路的人除开车的也包括行人,摩托车司机,有人听不得喇叭,你越按他越不让。气得你撞他的心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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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6-11-4 22:33:12 十堰网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了才知道行人不按规定行走是多么痛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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