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有话说:“民众乐园的被遗弃女婴还没有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十堰昨日又现狠心爹妈!两月大患病女婴被遗弃墙角无人管!还有没有良知?孩子是无辜的,不管日子如何难过,都不能狠心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遗弃街头!这样的人不配做父母!必须要严惩!”
51岁的易某,是十堰市救助站的一名保安,6月20日早上6时许,他像往常一样接班,这时,隐隐约约听见从墙角那边传出了疑似婴儿的哭叫声。
到处瞅了眼,并未在附近发现有人抱婴儿,易某觉得很奇怪。随着婴儿的哭声一直持续不断地传来,疑惑的易某试着往救助站门口北侧方向寻过去。在墙角处,终于发现了一个被毛巾包裹着的婴儿躺的那里!这是谁家的小宝宝?怎么会放在这里呢?易某赶紧上前去仔细查看,是一个看起来刚满月的小女婴,面色看起来有些异样。易某心里猜测到,估计是有人故意将孩子遗弃的。他心里一阵酸楚,随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十堰市汉江路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婴儿一直啼哭不止,并在地上努力挣扎着,民警立即轻轻地将婴儿抱在怀中,用衣服包好。这时,民警在婴儿的包裹里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该婴儿于2017年4月19日出生,患有败血症等疾病,寻求救助。
“怎么会有这么狠心、不负责的父母!”民警一阵心痛,在和求助站工作人员的共同精心护理下,婴儿生命体征平稳。随后,民警赶紧调取附近的监控录像,由于女婴被遗弃的地方比较隐蔽,处于监控附近的盲区,一般情况下很难被发现。民警随即又走访附近群众,经多方查找仍无法找到该弃婴的父母。在多部门的协调下,民警将婴儿送往十堰市儿童福利院暂时收养救助。“后期我们会寻找有关线索,尽最大限度地寻找孩子的亲生父母。”民警表示道。
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会先给孩子做个全身检查,然后根据实际状况再决定孩子的救治工作。
谁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漂亮,如果仅仅因为身体的残缺就狠心将孩子弃之街头,父母这辈子何以心安?!
据办案民警介绍,遗弃子女将会违反法律规定,甚至触犯刑法。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来源:十堰市公安张湾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