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当时真是喝醉了,一时糊涂就干了傻事,我以后再也不会犯这种错了!”湖北省丹江口市市民汪某醉酒后将沿街超市一块大门玻璃砸碎,还自己报警请求拘留。当他被湖北省丹江口市公安局蒿坪派出所民警戴上手铐送往拘留所执行处罚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10月26日晚上23时许,喝醉酒的汪某独自一人沿着丹江口市蒿坪镇蒿坪大道行走,途经一小超市门前时,汪某不小心被超市门前的一块石头绊了一跤,汪某当晚之所以喝的酩酊大醉就是因为工作压力太大,当天在工作中还被老板批了一顿。汪某越想越不是滋味,捡起绊倒自己的石头,狠狠地砸向了超市大门的玻璃。听到动静的超市老板立即从超市里赶了出来,当着老板的面,汪某“大方”地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并表示愿意为自己行为负责,随即拨打了蒿坪派出所报警电话:“是蒿坪派出所吗?我砸了别人的玻璃,来拘留我呀!”
蒿坪派出所值班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只见汪某颓废地坐在地上,旁边一摊呕吐物散发着刺鼻的酒味。见此情形,民警心里明白了个一清二楚。随后,民警将汪某带往派出所醒酒,并联系超市的老板前来进一步处理。经过价格鉴定,被汪某砸烂的超市大门玻璃价值1000余元。最终,汪某因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被依法行政拘留7天。
11月7日,当蒿坪派出所民警将冰凉的手铐戴到汪某手上时,汪某再也不逞强了,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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