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可是十堰男子李某为了讨好女友就瞄上了同事王某的苹果手机,手一痒就揣到了自己兜里,李某也因涉嫌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
27岁的李某家住丹江口市,自初中毕业后便一直在外地打工,直至2017年8月才从外地回十堰,考虑在家乡发展。11月10日,李某应聘到六堰某餐厅当传菜师,虽然工资不是很高,但提供有职工宿舍。
12月1日早上7时许,同事们都去上班了,只剩上夜班的李某和王某在宿舍休息。看着空荡荡的宿舍,李某却怎么也睡不着,因为这几天女朋友生病住院了,住院开销大,自己也没有多少积蓄,天天要为她的医药费发愁,而发工资时间还没到,身上的钱包也空了。
起床上厕所路过王某的床边,发现王某正在熟睡,而他的苹果手机放在床边的地板上充电,李某突然产生邪念,想着或许可以换点钱用,便蹑手蹑脚拿走了王某的手机。
当日上午9时许,王某醒来发现床边充电的手机不见了,想叫同事李某帮忙找找,却发现李某也不见了。王某在宿舍内翻箱倒柜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这才意识到,手机可能被人偷了,立即报了警。
朝阳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要说怀疑对象,还蛮明确的,宿舍里就李某和我是传菜师,其他的人必须要早起,而且大家都在也不方便偷我的手机,况且早上6点我醒的时候看了下时间,李某也过来看了下我手机。”王某这样告诉民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宿舍附近视频监控,发现该时段只有一名身穿红色上衣、黑色裤子、白色鞋子的青年男子从宿舍走出,且该男子鬼鬼祟祟、四处张望,形迹可疑。经辨认,该男子就是李某,但李某的电话却关机了。
次日晚22时许,李某返回餐厅上班,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民警将其传唤至朝阳路派出所进行询问,在证据面前,李某对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李某交代,当天他偷走手机后,就找到一家回收二手手机的店铺,以400元的价格出售,而后这400元也被李某一天内吃喝玩乐消费殆尽。
目前,李某已被朝阳路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十堰广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