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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事] 十堰一驾校学员驾驶教练车撞死人 教练获刑驾校被判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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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8-4-23 08: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湖北丹江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驾校教练黄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在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驾校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2017年3月,某驾校学员罗某在教练员黄某某的随车指导下驾驶教练车,当车辆行至丹江口市东环路许家畈路段转弯时与杨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杨某因交通事故致颅脑和胸部严重损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黄某某所在的驾校还就民事赔偿部分与被害人亲属协商并达成协议,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该起事故经丹江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黄某某对事故发生负有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身为驾校教练,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为学员提供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教练车辆,指导学员上路行驶变更车道、掉头时未确保交通安全,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黄某某当庭自愿认罪、悔罪,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故适用缓刑,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十堰社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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