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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接群众举报,张湾区某村村民周某涉嫌捕杀野生动物,随后警方传唤了周某接受调查,并在他家中找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麂子”,目前周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周某10月份在自家茶地里干活时,发现有一只野兔子窜过,他顿时想到可以设下陷阱,抓点野味吃。虽然村里近几年宣传不让捕猎野生动物,周某却心存侥幸,心想在自家地里打几只野兔子,神不知鬼不觉,也没人会知道。于是便回家找出了以前购买的简易猎夹,在地里挖了个洞,布置好夹子,便回家坐等兔子落入陷阱。
几日后,周某在地里发现猎夹捉到了一只黄麂,因受伤后流血过多已经死亡多时。虽然没抓到野兔,但是这个黄麂也是野味,个头还比兔子更大。周某高兴不已,回家拿袋子把黄麂偷偷装回家,宰杀处理后,把皮和毛扔进了自家厕所的化粪池内,又把黄麂肉剁成几块,放在了冰箱冷冻室里,准备食用。
警方传唤周某后,在他家冰箱冷冻层找到了剁好的麂子肉,约30斤重,民警依法收缴了黄麂肉和周某的狩猎工具,并向他宣讲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告诉他野生动物容易携带不明病毒,在疫情之后更要认识到贪吃“野味”的危害。据周某交代,他在今年7月份还捕捉到一只猪獾,但是发现时已经腐臭了,他便把猪獾丢到了附近的树林里。
目前,周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市民们发现野生动物出没或遇到受困的野生动物,应及时上报村委会或拨打110报警,切不可私自捕猎、食用或贩卖。(王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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