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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6起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通报如下:
十堰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典型案例
1. 丹江口市大坝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许飞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许飞作为大坝办事处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数据汇总上报和督办工作,在辖区内企业汉江集团丹江管理部未向办事处疫情指挥部报送返乡人员数据的情况下,没有主动进行联系协调,就将各社区报送数据收集汇总后上报丹江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导致辖区疫情数据掌握不及时、上报不精准,造成不良后果。2020年2月5日,许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竹溪县丰溪镇界梁村村委会副主任任瑞香、村文书张登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严不实、形式主义问题。2020年1月30日,张登才在界梁村武汉返乡人员健康登记表的统计上报工作中,通过微信联系,要求该村75名武汉返乡人员提供个人联系方式,其中14人未在微信群中提供。之后,任瑞香在协助张登才填报统计报表时,根据张登才意见,将该村党支部书记高某的联系方式作为上述14人的联系方式填入统计报表,并上报至丰溪镇政府。2020年2月3日,张登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任瑞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郧阳区安阳镇横山村党支部纪检委员、三组组长尹明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尹明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工作不到位,宣传不力,导致横山村三组移民安置点出现两桌人聚集打牌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1日,尹明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郧阳区公路管理局司机郝清涛在疫情防控期间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1月31日上午,郝清涛驾驶印有“中国公路”标识的公车办理相关公事,由郧阳区公路管理局向十堰大道方向行驶,其间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私自携带其亲戚两人。2020年2月4日,郝清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5. 竹溪县龙坝镇廖家岭村党支部委员周旭华哄抬物价问题。2020年2月2日,周旭华在廖家岭村卫生室先后5次以单价4元的价格向5名村民出售一次性口罩12个,违法所得43.4元。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周旭华构成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给予其罚款217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其违法所得。2020年2月4日,周旭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竹溪县天宝乡高桥村党员蒋军在疫情防控期间赌博问题。2020年1月31日晚,蒋军在天宝乡葛洞口村一组一村民家中,以10元起底、80元封顶的方式进行“卡五星”麻将赌博,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竹溪县公安局天宝乡派出所给予蒋军罚款400元,没收205元赌资的行政处罚。2020年2月3日,蒋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用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管理、最严监督、最严问责,保障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地落细落实,争分夺秒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擅离职守、临阵脱逃,不担当、不落实、虚作为、假作为,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防控专项资金及防护物资,制造、散布、传播谣言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问题,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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