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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王琳琳)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信息显示,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共计召回401873辆汽车。
其中,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决定自2021年3月3日起召回116919辆,涉及部分进口雷克萨斯和丰田车型;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6日起召回30319辆,涉及部分亚洲龙和部分皇冠车型;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决定自2020年12月9日起召回22284辆,涉及部分柯斯达和普拉多车型;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6日起召回232351辆,涉及部分凯美瑞和汉兰达车型。
本次召回范围的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在低压燃油泵叶轮的制造过程中,树脂成型条件存在不完善,导致叶轮树脂密度不足;叶轮可能会受燃油影响而发生膨润变形,与低压燃油泵壳体发生干涉,导致低压燃油泵工作不良,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车辆无法正常启动或行驶中发动机熄火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召回的车辆将免费更换改良后的低压燃油泵。
新京报记者 王琳琳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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