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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息
事关十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根据《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
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结合市场租金调查情况
我市相关部门对以下这些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发布通知
该标准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
关于核定阳光栖谷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经研究,现将北京北路阳光栖谷等住宅小区新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此次核定新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涉及7个楼盘,分别位于北京北路、北京南路、重庆路、澳门街、朝阳中路、凯旋大道、车城西路等7个区段,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核定租金标准为:
?北京北路阳光栖谷13.80元/月·㎡;
?北京南路凤凰金街11.80元/月·㎡;
?重庆路汉成天地11.30元/月·㎡;
?澳门街翰林世家三期11.50元/月·㎡;
?朝阳中路华府新天地12.40元/月·㎡;
?凯旋大道芙蓉华府9.30元/月·㎡;
?车城西路恒荣枫尚城8.10元/月·㎡。
二、对享受* 低生活保障,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住户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执行,即0.80元/月·㎡。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相关部门根据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变化情况,每两年核定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通知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市房地产管理局要严格执行上述核定的租金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关于核定京华园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经研究,现将京华园等到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重新核定并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此次重新核定到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涉及3个楼盘,分别位于北京北路、车城西路、花果6264学校等3个区段,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核定为:
?北京北路京华园17.50元/月·㎡;
?车城西路远洋盛荟11.50元/月·㎡;
?花果6264项目3.70元/月·㎡。
二、对享受* 低生活保障,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住户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执行,即0.80元/月.㎡。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相关部门根据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变化情况,每两年核定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通知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市房地产管理局要严格执行上述核定的租金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关于核定企业配建北京路京华园、车城西路远洋盛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十价工服规[2016]28号)及《关于核定东风教育分局6264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十价工服规[2016]29号)同时废止。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申请公租房须具备的条件:
1、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万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房,满足以上条件的家庭可到社区进行申报。
2、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区工作须满1年,申请人年收入低于5万元且申请家庭在城区无房者,可在用人单位申报;
3、新就业无房职工凭大中专毕业证、工作证明和无房证明,可在工作单位进行申报。
需提交资料:
1、《十堰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收入证明、居住证明;
3、申请家庭无房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等有效复印件。详细情况请电话咨询:8110851,公租房申请表格可在房管局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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