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溪公职人员
竹溪县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发出
《关于开展践行文明交通承诺活动的通知》
当前,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提名城已到冲刺时刻,为充分发挥公职人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广大驾驶员文明礼让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决定开展践行文明交通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公职人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专题学习,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文明意识,逐一签订《践行文明交通 承诺书》。同时,交通运输局要负责与出租车、公交车、农 村客运车辆签订承诺书;交警部门要负责组织驾驶员队伍签 订承诺书,强化驾驶员行车礼让行人文明意识。
二、严格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对公职人员因违反承 诺,出现交通违法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一律由公安交警 部门抄告所在单位,并抄送纪委监委;同一单位公职人员出 现交通违法频率高的,取消该单位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三、切实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活动。各学校要开展“小手 拉大手”文明交通宣传活动,教育学生和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公职人员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对发现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主动劝导,共建共创文明交通。
2020 年 11 月 18 日
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
人人需要文明交通,交通需要人人文明。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在此我承诺:
一、文明驾车。驾驶机动车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 超速超限、不随意变道加塞、不乱鸣喇叭、不车窗抛物、不 乱停乱放,礼让斑马线,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
二、文明骑车。骑电动车、自行车、共享单车、摩托车 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不停车越线,骑乘人员 戴好安全头盔,停车一律在施划黄线车位内。
三、文明行走。行人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 车道内行走,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翻越护栏等隔离设施, 过马路走斑马线。 四、文明守护。践行“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文 明交通价值观,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发现不文 明交通行为主动劝导,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参与者、践 行者和守护者。
承诺人:
年 月 日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