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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王乾 翁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元月1号正式实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这意味着今年元月份我市将无一对夫妻登记离婚。
今天是离婚冷静期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一大早,记者在张湾区市民之家婚姻登记窗口看到,前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市民寥寥无几,只是咨询离婚登记程序的电话时不时会响起,这与前几天办理离婚登记扎堆的现象大相径庭。
上午九点半左右,张湾区市民之家婚姻登记窗口迎来了第一对申请离婚的夫妻。因为30天冷静期的规定,这对夫妻最快也要到2月4号才能拿到离婚证。
据了解,截止到今天中午12点,全市各婚姻登记窗口仅收到了29份离婚登记申请。
十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肖安海告诉记者,30天的离婚冷静期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的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意味着整个1月份全国将没有1例夫妻能登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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